沈青羽于是脱下外衣,赤足走到屏风后的净房里。
沈大人平日惯常穿一身庄重的官服,身姿笔挺,步履英姿又利落,从不叫人觉得他的双足有何特别。
谁也想不到他的一双脚,会生得这样匀净秀气。
穿官靴时浑然不觉,光脚而立时,莹白细腻的肌肤与青灰冷硬的地砖相映,更衬得那抹素白的线条纤巧玲珑。
迎春蹲下身,细致地在沈青羽脚踩的地方铺下一块软布,然后半弯着腰,替他脱亵裤。
沈青羽从容地展开双臂。
脱去里衣后,李嬷嬷从里衣中取下一条柔软的白绸。
一具秀美而曼妙的轮廓,顿时从浴桶对面的梨花镜架上显现。
见小主人细腰上的丰盈之处出现了两道明显勒痕,李嬷嬷心疼地道:“又红了……日日这样,这……怎么行呢?”
沈青羽轻描淡写地安抚道:“已经习惯了,只是看着吓人,其实不疼。”
“即便不疼,长期如此,也容易血脉不通呀!”李嬷嬷不敢用手碰,只望着那对儿扁下去的发面馒头,絮絮念叨道,“等您沐浴完,我再用药酒替您疏通一下。”
“不可。”沈青羽的神态十分平和,她一边扶着迎春的手跨进木桶,一边冷静地说,“我明早要入宫,之后还要去北镇抚司,被人闻出药味会很麻烦。”
李嬷嬷的神情凝住,她望着浴桶外,那两条雪缎似的白臂,喃喃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浴桶之内热水蒸腾,团团雾气氤氲,沈青羽精致的眉眼皆隐于浓雾中,神色恍惚难辨。
“待我抓到‘佛子’,铲除红莲教。”她趴在交叠的手背上,眉如远黛,仿佛蕴着股轻愁,“为哥哥报了仇,我就辞官归隐。”
“辞官前,如果万岁能够通过我对《大周律》的修订之议,那便更好不过。”眸色一转,沈青羽抬首,复又笑着说。
正在为沈青羽擦背的迎春笑嘻嘻地捧场道:“少爷胸中有经韬纬略,若真辞官归隐,定是朝廷和百姓的损失哩。”
沈青羽道:“油嘴滑舌的丫头。”
迎春掩口而乐,同时手上擦洗得更迈力了。
李嬷嬷却依旧愁眉不展,望着镜中姣美的身影,她只觉心头微酸,一句话倏地浮上心头——“我的青儿,她比我想象中还要优秀太多。”
这道嗓音,多年来仍在李嬷嬷耳畔萦绕,是沈青羽的生母江姨娘,在临终之际,念念不忘托付的话。
彼时江姨娘已缠绵病榻月余,眼眶都深深地凹陷在了病容里,但是因为心头有事放心不下,她始终牢牢握紧李嬷嬷的手。
“青儿还不晓事,她太单纯,她不明白……她走得是怎样一条路……她不知道自己会吃怎样的苦……”
“绝不能让人发现她的身份!嬷嬷,拜托你,一定保护好她。”江姨娘呛咳一声,脸色苍白地喃喃道,“以后的日子,青儿只有你了……”
身为盐商之女,江姨娘或许在诗书才学上不如世家闺秀,可她有着商人刻在骨子里的精明,最擅揣测人心。
沈青羽自降生起,江姨娘便把她扮做男儿教养,一是出于自身不甘心,二也是想为女儿谋划条出路——江姨娘原只盼女儿以男子身份立足,哪怕帮着济宁侯打理田产家业,也总好过日后被嫡母随意许嫁。
只是谁又能料到,沈青羽竟会走科举仕途这条路,更一路平步青云,官至大理寺卿!
李嬷嬷清晰记得,江姨娘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心中只剩悔俱——
悔的是自己当初的安排,将女儿推到风口浪尖;惧的是沈青羽一身才学,反会成为祸患。
江姨娘多怕沈青羽以女子之身,未来孤立于虎狼环伺的官场之中,一步踏错便万劫不复!
思及此,李嬷嬷蓦地抬眼,目光落在沈青羽的面容上。
脱去那身具有威慑力的官服后,她的五官轮廓显得更加柔和,侧脸线条清俊得近乎完美。
比起迎春迎芳两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跟随江姨娘半生的李嬷嬷,显然更懂人心险恶。
她比谁都清楚,以沈青羽如今的才名、官位,再配上这样一副出众容颜,在满是男子的官场之中,究竟意味着何等凶险。
世上最不缺猎奇心重之辈,众人见惯了粗莽武夫,看多了迂腐文臣,陡然出现个冰清玉洁的少年探花郎,难免会有人在暗中揣测觊觎——
或是生出轻薄试探之心;或是将这容貌大做文章,当作构陷攻讦她的把柄,肆意编排污名。
这两年,沈青羽一介女流,顶着男儿身在朝堂立足,她受了多少风浪,又享了多少赞誉,唯有她身边的最亲近之人才最为清楚。
曾经,也许有个人能够和沈青羽一起乘风破浪,可惜天不假年,那人中了状元没多久就逝世了……
李嬷嬷为沈青羽挽起满头青丝,半怜半叹地道:“少爷说的这几件事,哪件都不容易达到。老奴知道您才高志远,不肯庸碌一生,可您也得多为自己的安危着想。求少爷答应我,切莫把自己置于险地。以后如有机会,便及早抽身,可好?”
李嬷嬷的语气恳切,沈青羽抬首望她片刻,眼里的光芒略窒。
半晌,她开口:“好。”
“嬷嬷,其他事我可以不做。”沈青羽的嗓音淡淡地,不是没有感情的那种寡淡,而是一种令人舒心的,如淙淙流水那样的恬淡。
她说:“但是‘佛子’,我必须抓住。”
沈青羽的眼眸黑白分明,她跨出浴桶,沉声道:“我要亲手将他明正典刑,用他的血来祭哥哥。”
迎着小主子决然的目光,李嬷嬷无声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说:
推一下新文预收:《黑心莲在民国文鲨疯了》唐小曼死在二十一岁那年。被亲妈和亲妹妹联手,被舞厅大班一张房卡抵在墙角逼死的。她穿过来的时候,身体还残留着原主的记忆,而那张房卡,就掉在她脚边。与其被一群吸血鬼啃干净,不如替自己找好护身符。当晚,唐小曼敲开一个男人的房门。男人坐在沙发里,眼皮都没抬:“谁让你来的?”唐小曼穿着旗袍,往门框上一倚,仰头冲他笑:“段三爷,斗胆跟您换条活路。”“你倒是敢,”段绍霆的目光像钝刀子,一寸寸从她身上碾过,“出去。”唐小曼走到他面前,躬身,伸手揪住他朴素的长衫,她的气息拂过他耳廓。“三爷不好奇我出的价码?”那晚之后,段绍霆将唐小曼当成寻常金丝雀养,可她从没打算只做一只雀。段绍霆的钱,唐小曼拿去开舞厅、买码头,办交易所。报社公子顾明川在舞厅连包一个月的场,她便借他的文章,让“唐老板”三个字传遍沪上。孤高的沈砚之从不白替人办事,她却在某个雨夜被人围堵时,笑盈盈地看着巷口撑伞的男人:“沈律师,开个价吧。”她替自己找了三张护身符。他们都以为,自己是她唯一的靠山。直到某天,三辆车同时出现在一家新开的歌舞厅门口。段绍霆沉着脸,顾明川仍是那副温润模样,沈砚之指间夹着烟,靠在车边。“唐小曼,”段绍霆开口,“玩够了吗?”女人站在台阶上,拎着珍珠手包,笑得没心没肺:“三位爷,这是要砸我的场子?”顾明川温声道:“来给你暖场。”沈砚之吐了口烟,淡淡道:“跟我回家。”/穿书前的原剧情里,妹妹唐宛如才是人生赢家,唐小曼死的那晚,她刚收到大学通知书。可后来全变了。姐姐不肯再帮她交学费,吃不了苦的唐宛如最后只能嫁给一位“忠厚老实”的教书先生。婚后,教书先生露出了酗酒家暴等真面目。唐小曼却周旋于沪上最有权势的几个男人之间,活得让人高攀不起。某日,唐宛如跪在歌舞厅门口,求姐姐施舍一碗饭。门开了,唐小曼一脸笑意不改:“扔出去。”喜欢的话,可以点进专栏收藏,或者直接点下方封面对应的文名也可直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