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兵部刚好在城门口设有招兵点,林公子直接前往报名即可。”
林北骁脸上的笑容骤然一僵。
他费尽心思攀附交好,结果就是让他自己去报名?
况且,就算他的贱籍能被顺利招录,兵部对新兵还有一个为期三月到半年的严苛集训,他要猴年马月才能顺利到达北疆?
即便被侥幸编入镇远军,也只能从最底层小兵做起,别说直接进入最核心的将领层,就是想见一个千夫长都难上加上,哪怕他一身才华也无处施展,只能做个冲锋陷阵却随时会送命的马前卒。
想要一路往上攀升不知道多艰辛,又不知道要熬多少年才有出头之日。
可若有程轶举荐,便能直接接触军中核心圈层,凭借程家权势被高层看重,习得领兵本事,凭借自身才干迅速崭露头角,彻底摆脱卑贱出身,洗刷奸生子的屈辱名声。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程轶竟会翻脸不认人。
林北骁心底怒火翻涌,险些连脸上的体面都难以维持。
程轶却还故作贴心追问:“要不要我提前知会征兵处一声?”
林北骁面色僵硬,却只能强压心绪咬着牙道:
“不必了,多谢二公子。”
程轶轻笑:“一句话的事。”
寥寥话语,字字诛心。
是啊,明明只是一句话便能顺水推舟的事,程轶却冷眼旁观。
这分明就是在刻意羞辱他。
两人相识便是在城北那家烧鸡铺。
当时程轶去买烧鸡,却被告知已经卖完,最后一只正是被身旁少年买下。
程轶一扭头就见一个穿着寒酸却身姿挺拔的清瘦少年,双眼直勾勾盯着烧鸡,明明满心渴望却迟迟不肯付银钱。
不及程轶开口,那少年却扭头笑着将烧鸡让给了他。
程轶当时只觉好奇,毕竟这少年看起来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钱也是够的,可他却偏偏在最后把烧鸡让给了自己。
少年正是林北骁,程轶好奇一问才知:
林北骁家境贫寒,从小便没有父亲,母亲还常年缠绵病榻,是以他小小年纪便担起养家的责任。
药铺打杂,街头卖艺……苦力杂活他尽数做遍。
他说每次饿得头晕眼花时就靠着这家烧鸡铺的香味画饼充饥,是以他攒了许久的银钱,就为了尝一尝这家烧鸡的味道。
可临了他又后悔了,站在烧鸡铺前犹豫许久,只因想到这钱可以给母亲多抓一副药。
所幸程轶突然出现,这才有了让鸡那一幕。
当时的程轶听完只觉得震撼又怜悯。
锦衣玉食长大的少年很难想象有人竟然会因为一只烧鸡而窘迫到这样的境地,同时他又对林北骁生出佩服之情,小小的身躯竟是已经能扛起一个家。
最让程轶共鸣的是,林北骁也是从小没有父亲。
这不就跟他一样吗?
少年的心性就是如此单纯、赤忱。
程轶当时就想,这兄弟他以后罩了。
于是从那以后程轶不管做什么都有意带着他,时不时还将自己不用的好东西送给他。
他还怕伤了人家的自尊,是以每一次都找各种蹩脚的借口。
现在想来真是愚蠢又可笑。
程轶是在死后才得知,原来林守城竟是他的父亲。
想来他们早在北疆相认,林北骁却刻意隐瞒了他的身世。
可笑的是,林北骁本是奸生子啊。
他的母亲因遭人玷污而未婚受孕,不仅因此被退了婚,还被家人嫌恶、抛弃,而后被村邻打骂驱逐,差点沉了塘,她最终辗转流落至城郊流民据点,才艰难将林北骁生下来。
他的母亲受尽了磨难。
而顶着奸生子污名长大的林北骁,亦是自幼便受尽冷眼欺凌。
程轶还记得,那时林北骁提起母亲总是满眼温柔疼惜,他的孝顺让他动容,他对那位畜生父亲的恨意更是让程轶感同身受。
可讽刺的是,林北骁竟能认贼作父。
想来只因他那畜生父亲,是几十万镇远军的副统帅,是以他就可以放下仇恨,不顾母亲,背弃初心,沦为背信弃义之徒。
呵,这不才是真正的白眼狼吗。
程轶起身,“若无其他事,我便告辞了。”
林北骁心底一慌,急忙拦住。
他不知道程轶这一年发生了什么,才使得他对自己的态度发生这般大的转变,但若是错过这次机会,他怕是再难见到程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