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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录音笔 九千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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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录音笔 九千字更新

吃过晚饭后, 沈意棠第一时间就去洗漱了。

沈国庆和陆毓华对视一眼,小声问陆毓华:“姐夫,我姐是不是不高兴呀?”

陆毓华低头看了眼小舅子:“怎么这样问?”

“我姐高兴的时候, 笑起来眼睛是亮晶晶的。”沈国庆说,“但她今晚上虽然也笑了,可是眼睛一点都不亮。”

这小孩儿倒是挺了解沈意棠的。

陆毓华没把沈意棠担心父母名声的事情说出来, 小孩子不应该承受大人的痛苦。

只是伸手拍了拍沈国庆的脑袋:“你姐姐最近身体有点不舒服, 你去给你姐泡一杯红糖水吧。”

“得令!”

沈国庆站直身体, 对姐夫敬了一个军礼, 转头就跑去厨房给他姐泡红糖水了。

这个小少年, 还按照以前的习惯, 在红糖水里面切了细细的姜丝。

沈意棠洗漱干净, 带着一身水汽回到房间里的时候, 就看到放在梳妆台上,还冒着热气的姜丝红糖水。

她弯唇笑了笑,这个月来‘大姨妈’, 肚子是不疼的。

但是来自家人的关心,还是让她感觉心里暖暖的很贴心。

等陆毓华洗漱干净,回到房间里的时候, 就见沈意棠穿着睡衣, 坐在桌前用烙铁焊东西。

无论是小烙铁、还是桌上摆着的东西, 大部分都是他当初帮沈国庆找的助听器材料。

剩下的东西沈意棠一直放得好好, 今天怎么忽然找出来,又开始鼓捣了?

陆毓华拿着一件外套披在沈意棠身上,沈意棠仰头冲他笑了笑。

明亮的灯光让坐在桌前的小姑娘双眸清亮如干净明澈的清泉,笑容明媚,浑身都不见傍晚时的忧伤和迷茫。

她好像无论经历什么事情, 都能很快地振作起来。

纵使遇到重重苦难,也因骨子里的坚强和勇敢,永远都不会向命运屈服。

陆毓华比沈意棠年长几岁,他看到妻子,心里又爱又怜。

对沈意棠说:“晚上冷。”

“你把屋子烧得这么暖和,哪里会冷呀。”沈意棠笑着说。

虽然已经立了春,可是今年立春后比冬天更冷。

所以从京城过完年回到家,陆毓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烧夹墙的火炉捅开,让炭火烧得旺旺的!

这样一来,不仅客厅,就连卧室的温度也很高。

好在他们家人少,平时也很少生火做饭,所以随军后发下来的煤炭,也够他们家烧上十天半个月的。

“我在做小型的录音笔。”沈意棠没瞒着陆毓华,而是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我打听到了,许家茂最近遇到了难题,抢走的那些手稿也不齐全,他根本没办法研究出性能更好的战斗机。”

“初一那天我们在后海遇到他,我看他那个样子,估计是想从我手里拿走我父母剩下的手稿。”

沈意棠初一那天,也不是头脑发热就对着许家茂一顿打。

她其实也在试探许家茂的底线!

她都快把许家茂踹得断子绝孙了,许家茂竟然都还能忍下来,口口声声的叫着她师妹。

很显然许家茂以为父母的手稿在她手里,想从她手里得到这些东西。

“我估摸着许家茂过两天肯定还要来找我……”她说话的时候,手里也没闲着。

一直在用小型烙铁焊接录音笔的线路:“我做个小型录音笔,看能不能套他的话。”

这也是王春燕今天给她提了醒,为啥沈凤琴敢当着王春燕的面说她父母的事儿。

不就是因为现在她父母‘卖国贼’的污名,还没洗清,她的父母也没有被平反吗?

所以沈凤琴有恃无恐,知道说了这事儿,就算闹开也不能拿她咋样。

所以她想利用王春燕来对付沈意棠。

可是沈凤琴算来算去都没算到,沈意棠竟然靠着一箱奶粉和两瓶万紫千红润肤脂,就把王春燕拉拢成了自己人!

更别说王春燕的亲哥-王刚,当初还去边境执行了护送她父母回国的任务。

所以不仅是王春燕,就连整个王家都知道她父母是被冤枉的。

但知道真相的人,实在太少了。

这个时代成分和背景的问题,又实在太大了,所以沈意棠得做两手准备。

她打算做出一支小型的录音笔,然后随机应变,看能不能录到一些有用的口供和证据。

她也不会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遇到打击和挫折也不会失去振作的能力。

沈意棠点着灯在那里焊录音笔,陆毓华就搬了凳子坐在旁边给她打下手。

沈意棠瞬间就发现这男人竟然也会做录音笔,就有点好奇地看着他。

面对妻子黝黑好奇的双眸,陆毓华随口道:“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也会用到这些东西。”

所以他经过专业的培训,不仅会做录音笔和小型的照相机,还会修这些东西呢。

沈意棠瞬间想起,她在男人身上看到过的伤痕。

这男人虽然体格健硕结实,可无论是胸膛还是后背,都布满了很多伤痕。

有的伤痕因为时间太久,已经淡了。

有的伤痕却很新,光是看着,就能想象这男人在执行任务时,经历过多少生死存亡的危险。

傍晚提起王刚的时候,陆毓华都能感叹对方为了祖国出生入死。

可是到了自己身上,他却从来不诉苦,也不会喊累。

看着眼前前这个眉目严肃,面色冷峻的男人,沈意棠有瞬间的心软。

她伸手摸了摸男人的脸,白皙柔软的手指抚摸在男人脸上的一瞬间,男人伸手握住她的手指,放在唇边吻了吻。

很多时候两人亲热的时候,妻子总喜欢用这双手抚摸他身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

他虽然从不在意自己受过的伤,可是每次妻子在被子里搂住他的腰,柔软细腻的指尖一寸寸抚摸过他身上的伤痕时,陆毓华都感谢老天待他不薄。

让他娶了这样一位懂得疼人的妻子!

结婚快一个月了,沈意棠很少有安安静静躺在男人怀里,舒舒服服睡觉的时候。

她本以为这男人需求强烈,就算抱着她也会难以忍耐。

可是这一次,两人之间最亲密的动作,便是他捉着她手,从指尖一点点亲吻到掌心,再一点点试探到唇……

沈意棠扬着头承接着男人的吻,下一秒,她的唇瓣就被男人轻轻吮了一下,就连舌尖也被卷着……沈意棠眼睛都瞪大了。

他们平时的亲吻都是激烈猛撞的,很少有这样温情脉脉的时刻。

她的舌尖被吮得发麻,很快就感觉呼吸不过来,她轻轻推着男人的肩膀。

可是去推男人的手指,很快就变成揪住了对方的衣襟。男人卷着舌尖的轻吮,也变成了温柔缱绻的辗转厮磨。

陆毓华察觉她很快就晕头转向,滚烫修长的手指轻轻捏着她的下巴:“别忘了呼吸。”

炽热的呼吸在她唇畔缠绕,男人狭长深邃的眉眼也垂下来静静地凝望着她。

沈意棠脑子还迷迷糊糊的,但听到男人低沉暗哑的声音,下意识地照做了。

可是刚呼吸,就感觉骤然入侵的唇舌。

这个野蛮的臭男人,竟然如此引诱她……沈意棠忍不住握拳,锤在了男人胸膛。

却被男人的大掌捉住,与她十指交缠的抵在床头上。

亲吻还在继续,甚至吻的更深,勾缠着她的舌尖,似乎永远都吻不够一般。

两人洗漱过后,身上残留着淡淡的栀子花香。唇舌勾缠间,则是薄荷的清爽。

两种香味在床上蔓延融合,逐渐被男人身上的滚烫所浸染,变成了灼热的体香;也融化成肌肤相亲时的酥麻电流,沿着唇舌一点点蔓延扩展,让人浑身酥软。

沈意棠的呼吸在变重,黑暗中也能听到男人的低喘。

当脸颊靠在男人胸膛时,还能听到胸膛里那无法控制的心跳声。属于男人,也属于她,两人很快就乱了方寸。

就连十指纠缠的手,也逐渐变得潮湿。

过了好一会儿,沈意棠这才喘匀了呼吸,但是主动权却依旧掌握在男人手里。

她轻轻卷着男人的舌尖咬了咬,男人呼吸一沉。

下一秒,主动权被沈意棠抢了回去,她在男人耳旁轻喘着:“别动。”

声音出口,沈意棠才惊觉自己的声音软得不成样子。

明明只是一个亲吻,却偏偏比任何时候都要撩人,让人魂不守舍。

男人将她贴得更紧,也握着她的手往下……

沈意棠刚握住,耳垂就被轻轻咬了下:“可以快一点。”

明明是她在帮他,可是男人却要提要求。

沈意棠感觉滚烫从掌心蔓延至了全身,她只是这样……便感觉被耳旁的呼吸吹的身子都酥软了。

男人漆黑深邃的双眸凝视着她的红唇,那如有实质的视线落在哪里,哪里便像是要被烧起来似的。

她腾出另一只手去抚摸着男人胸膛上的枪伤,下一秒男人翻身将她压住,用亲吻去掩盖着即将呓出口的餍足和喟叹。

这么一折腾,两人都出了汗。

男人清洗过后,又将沈意棠揽在怀中。

漆黑静谧的夜色中,两人交颈而卧。

直到第二天早上,部队起床号吹响的时候,男人才睁开了眼睛。

男人起身的时候,沈意棠裹着被子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等她彻底睡醒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桌上还摆放着男人给她做的早餐,红糖小米粥还是滚烫的,里面还卧了俩鸡蛋。

下粥的小菜,则是沈意棠年前做的酱油辣椒。

辣椒是翻炒过后,再浸入酱油中腌制的。

酱油里加了冰糖、花椒八角等香料和高度白酒,香味还带着一丝酒香和甜味,使得辣椒口感更爽脆,还带着一丝酒香和回甘。

味美咸香、口感脆嫩的酱油辣椒,简直就是下饭神器。

偶尔咬到辣椒籽的时候,还有些辣,但是这种辣度却刚好中和了冰糖的甜味,简直越吃越下饭。

等沈意棠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又夹了一碟酱油辣椒,并且吃干净了。

陆毓华给她做的一大碗红糖小米粥,也被喝得干干净净。

肚子里暖和了,浑身也都暖洋洋的,就连有些阴冷的小腹也感觉暖融融的特别舒坦。

沈意棠心满意足地靠在椅背上,半眯着眼睛,享受着饭后的宁静时光。

时不时还能听见隔壁传来沈国庆教三妹、李英、李铁蛋背古诗的声音。

沈国庆现在就是他们的小老师,每天盯着他们学习。

张爱花看着大家认真学习的模样,脸上笑开了花。

但转头一看到拿着弹弓打玻璃瓶儿的二儿子杨建军,就气不打一处来:“你这小兔崽子,玻璃瓶儿能卖钱,哪有你这么糟蹋的。”

张爱花一把夺过杨建军手里的弹弓:“去,跟着国庆学背诗去。”

“你说你们差不多大,为啥你没有国庆让人省心呢?”张爱花不理解,自己生了三个娃,为啥一个比一个更调皮捣蛋?

“妈,我以后要当神枪手的。背古诗干啥?”杨建军和三妹都受了亲爹杨忠民的影响,发誓长大后都要去当兵,报效祖国的。

三妹要当女兵,杨建军就要当神枪手,两人都不爱学习文化课。

“再说了,现在看书容易被打成毒草,我不看也是给咱家减轻负担。”杨建军还振振有词。

“就是,我也不背古诗了,我也给咱们家减轻负担。”三妹立马当哥哥的应声虫。

沈国庆停下来,看着两人:“毒草确实不能看,你们不学习文化课也成。”

三妹和杨建军顿时骄傲地抬起下巴:“妈,你看,国庆都这样说了。”

沈国庆斯斯文文的笑了笑:“你们以后走出去被人骂文盲的时候,可千千万别说是杨叔叔和张阿姨的孩子。”

三妹和杨建军瞬间僵住:“为啥啊?”

“因为杨叔叔和张阿姨一直在学习,一直在进步啊。”沈国庆继续笑:“你看张阿姨为了去妇救会工作,开学后都要想办法去考小学文凭了。你们当了文盲,以后就算当了兵,也不能留队。 ”

“因为能留在部队里的军官,都在学习文化知识。”沈国庆站得笔直,身上穿着干干净净的灰棉袄,眉目隽秀,看着真的很像一个严肃的小老师:“文盲是要被社会淘汰的。”

杨建军和三妹两人都呆住了。

文盲要被社会淘汰?文盲以后不能留在部队当军官?

天老爷啊。

他们不要当文盲!!

张爱花看沈国庆几句话就把杨建军和三妹这对龙凤胎,收拾服服帖帖,暗地里对沈国庆竖起大拇指。

这知识分子家庭长大的小孩儿就是不一样,就连沈国庆说话都有理有据,以理服人。

李铁蛋也双眼亮晶晶的仰望着沈国庆,妈妈说了,过了大年十五就送他去读育红班。

他以后也要像国庆哥哥一样厉害呀!

沈意棠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恰好看到这一幕。

她心情还有点微妙,没想到李铁蛋这个未来的小反派,这么早就开始崇拜沈国庆了?

她弟弟人格魅力这么大的吗?

看到姐姐来了,沈国庆脸上的一本正经,立马变成了羞涩的微笑。

漆黑清澈的眼神盯着姐姐看了好一会儿,见姐姐笑起来的时候,双眼弯弯,眼睛也亮晶晶的,沈国庆就知道姐姐今天心情很好。

从昨晚担忧到早上的心,瞬间就放松啦。

这个好看的小少年,也跟着姐姐一起笑起来。

张爱花看着也忍不住笑,这两姐弟可真有趣。

“对了,小棠,大年十五来我家里吃饭啊。”张爱花笑着说:“我今年没回家,寻思过大年的时候也请客热闹热闹。”

虽然张爱花和沈意棠认识没多久,但是两人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张爱花不仅叫了沈意棠,连林喜春也叫了。

大过年的,林喜春也会放假,而且部队的工资也照样发。

就因为有了工作,林喜春整个人都像是有了主心骨。

大年十五那天来张爱花家里吃饭的时候,她整个人都看着精气十足,面色红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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