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啥错都没有,李家福凭啥嫌弃她?要和她离婚?她乡下那个婆婆,又凭啥藏起那封信?让她在李家当牛做马这些年。”
大家都是女人,平心而论,很少有人知道林喜春的情况后,不会感到生气,不会同情林喜春的。
陆毓华仔细听着她的话,眉眼严肃:“你说的对,这都是李家福的错。”
男人上战场是保家卫国,保护妻儿子女的。
很多人都为了这个理想,死在了战场上,尸骨无存。
可是也有很多人,从战场上活下来,当上了干部军官后,就开始犯思想上的错误。
连老婆孩子都想抛弃,就顾着自己逍遥快活。
林喜春带着孩子来部队找李家福的事儿,已经在部队里传开了。
好多人都看不起李家福,也有好多想换老婆的人,都在观望着对李家福的处置。
在陆毓华眼里,伤害妻儿,和畜生有啥区别?
他嗓音沉冷:“派去李家福老家调查的人,后天就能回来。到时候就有结果了!”
陆毓华打了肥皂洗手,沈意棠随手拿起搭在架子上的毛巾,给男人擦手。
却没想,男人连着毛巾一起把她的手给一起握住了。
男人的手掌宽大粗糙,因为刚在热水里洗过,这会儿掌心也是热腾腾的,带着一股烫意。
沈意棠担心沈国庆瞧见这一幕,想把手抽回来。
可男人却捉住她的手,放进了热水里:“等会儿吃饭了,你也洗洗。”
陆毓华低头垂眸,神情严肃地给沈意棠洗着手,那眼神认真的像是在清洗稀世珍宝似的。
男人骨节分明的大手,将妻子柔软白皙的手指握在掌心里。
陆毓华粗糙的指腹仔仔细细的揉着她的手指,将肥皂泡沫均匀的涂抹在她柔软细腻指尖和掌心时,沈意棠感觉掌心里传来一阵酥麻的感觉。
热水激发了肥皂的香味,氤氲的热气潮湿中,沈意棠闻见了清爽的肥皂味儿,也闻到了男人身上那浓烈的荷尔蒙。
灯光落在男人冷峻的侧脸上,鼻梁高挺,轮廓清晰。男人低垂着眼,神情专注而认真。
沈意棠的后背,紧紧贴在男人肌理分明的身躯。
后背一片滚烫,炽热的呼吸拂在她耳旁,使她想起了那些令人面红耳赤的画面,激起了一阵阵颤栗。
沈意棠浑身燥热,脸颊滚烫的想推开男人的手。
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忽然捉住她的指尖,放在唇边亲了亲。唇齿滚烫,令她指尖发麻。
沈意棠下意识仰头看去,对上男人沉冷漆黑的眸:“得洗干净。”
男人也是这么做的,仔仔细细将她手洗干净后,还换了一盆温水清洗。然后拿毛巾,给她把双手擦干净后,这才牵着她来到桌边坐下。
这时候沈国庆早就跑进屋躲着了,看姐姐、姐夫过来叫他吃饭。
他用手指在脸上轻轻一刮,做出害羞的表情来。
沈意棠瞬间就红脸了,她对男人说:“以后别当着小孩儿的面做这些,多难为情啊。”
陆毓华神情严肃:“我答应了老爷子要照顾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还挺淡漠的,满脸清冷禁欲的模样,活像沈意棠自己多想了。
“洗手也算照顾呀?”沈意棠瞪了男人一眼,白里透红的肌肤,被灯光照耀着,仿佛刚刚盛开的红梅一般诱人。
“算。”斩钉截铁的一个字,男人回答的响亮又严肃。
黑沉深邃的双眸看向沈意棠,在沈意棠被看的浑身不自在的时候,陆毓华这才收回了目光,给她碗里夹了一块排骨。
晚上也是在食堂开的小灶,冬瓜排骨汤,里面还放了豆芽,味道清甜可口。
还有一荤两素三个菜,他们三个人吃,是足够了。
每次等沈意棠和沈国庆吃完,陆毓华就会来收拾残局。
当兵的食量大,他们家几乎没有剩菜。
“明天我要出去一趟。”陆毓华没说啥事儿,因为军人出任务,是属于部队机密。
任务说来就来,有时候在部队的时候,还可能来不及和家里人说一声,就得消失十天半月的。
当兵光荣,可是当军嫂却很辛苦艰巨,要替军人把守好大后方,照顾家里。
陆毓华目光深邃地望着沈意棠,见她没有不高兴,男人紧拧的眉头,这才微微舒展开来。
“接下来几天,我会让勤务兵给你们把饭菜送回来。”陆毓华这个级别,部队是给他安排了勤务兵的。
那个勤务兵沈意棠也见过,就是在火车站广场,一开始冲出来帮她制服坏人的那个小平头。
他们搬家的时候,小平头也过来帮忙。
当他看到沈意棠的时候,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明明他和陆团同一天认识这个漂亮的女同志,为啥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天仙似的女同志就变成了陆团老婆?
这跨越度也太大了吧?
而且谁能想到冷漠无情的陆团下手这么快?半个月没到,就能把老婆娶回家。
以前部队那些说陆团冷酷无情,注定要孤独终生的大老爷们儿,也都没想到,陆团不声不响就结婚了。
他们都羡慕陆团娶了个天仙似的老婆,老婆还这么温柔,瞧着就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
最关键是,陆团的老婆人长的漂亮不说,性格还特别好,和家属院的嫂子们都合得来。
大家提起陆团的老婆,那都是赞不绝口的。
尤其隔壁的李家福,每次面对乔薇发脾气的时候,就会多羡慕陆毓华一分。
因为陆毓华要出去几天,所以这天晚上,沈意棠刚洗了澡回到床上,就被男人抱在了怀里,轻轻咬住了舌尖。
男人骨节分明的大掌捧起她的脸颊,加深了这个吻。粗粝的指腹揉着她的耳垂,激起了阵阵酥麻。
这天晚上,沈意棠才发现前两天男人的纠缠,已经算是克制的了。
她从没像今晚这样,哭着、叫着。反复被推上了云端,又狠狠跌落下来。还没等云端的余韵消散,她又被高高的抛向了天空……
这样的纠缠,使得她一整晚都感觉心驰神摇。
就连熟睡中,身体也潮热发软。
等她再睁开眼睛时,男人已经穿戴整齐。
这会儿天天还没亮,陆毓华低沉的声音传来:“再睡会儿,我会赶在腊八请客这天回来的。”
男人穿着整齐的军装,眉目严肃,神情冷峻。
看着在昏暗光线中靠近的男人,沈意棠脑海中又浮现昨晚那放纵不堪的画面,耳边似乎又响起男人粗重紊乱的呼吸声。
她把脸颊埋在枕头上,男人摸到她的脸颊滚烫。手指顿了顿,缓缓摩挲她湿润的红唇,嗓音沙哑低沉:“等我回来。”
……
等沈意棠再次睡醒的时候,天都已经亮了。
因为昨晚折腾的实在太累了,她连早上的起床号都没听见。
明明陆毓华才刚走,可是知道他要出去好几天,才能回来的时候;沈意棠还是感觉屋子里变得空落落的。
很快,她就有事情做了。
因为她发现男人把做助听器所需要的材料,都用布袋子装好,放在了她的梳妆镜前。
“国庆,等姐姐做好助听器,你就能听见这个世界的声音了。”沈意棠笑眯眯的拉着沈国庆的手:“到时候你也能说话,还能听到自己的声音了。”
沈国庆抿着嘴儿笑,比起全世界,他更想听到姐姐的声音。
他喜欢姐姐的一切!
对沈意棠这样的研究人员来说,做助听器其实很简单。
只要按照设计图上的尺寸要求,把这些元件打磨组装好就成。
就是把这些精密的元件焊接在一起的时候,要麻烦点。
沈意棠正想办法调节烙铁的温度,掌握融化焊锡的份量时,就见隔壁的张爱花嫂子着急忙慌的从外面跑进来。
“沈同志,快,你快跟我去找林喜春同志,招待所那边说她昨晚一晚上都没回来……”
张爱花怀里抱着林喜春的小儿子李铁蛋,林喜春的大女儿则揪着张爱花的衣角哭。
沈意棠赶紧关上烙铁,起身询问具体发生了啥事儿。
“李英说她妈昨晚端着盆子去公共浴室洗漱,然后就没回来过。”张爱花着急的不行:“这外面天寒地冻的,她会不会出啥事儿啊?”
李英就是林喜春大女儿的名字,这姑娘一晚上没等到她妈回来,本来想找李家福的。
可是李家福昨天一早就下部队去了,那个家里就只剩下乔薇。
乔薇咋可能帮她找妈?
李英实在没办法,这才拖着弟弟过来找张爱花帮忙。
“哎呀,军区招待所附近还有条河,你说她是不是想不通跳河了?”
李英听到张爱花说她妈会不会跳河的时候,吓得浑身发抖,那眼泪更是止不住地往下流。
“婶子,我妈不会真跳河了吧?”李英哭声比刚才更大,她弟弟李铁蛋也跟着哇哇大哭起来。
“先别哭,说不定你妈迷路了呢。”沈意棠想办法哄孩子,她往李英和李铁蛋嘴里塞了糖,哄着两人不哭了后,这才说:“李英,你带着弟弟在阿姨家待着,阿姨和爱花婶子想办法多叫点人,在军区周围帮忙找找你妈。”
说完这些,沈意棠又扭头对沈国庆打着手语说明了情况。
沈国庆忙点头,让姐姐和张爱花婶子赶紧去找林喜春。
还打着手语说,自己会留在家里帮忙照顾李英和李铁蛋的。
“好孩子。”
沈意棠揉了揉沈国庆的头,很快就和张爱花叫了家属院的其他嫂子,一起去找林喜春。
……
作者有话说:
老是把林喜春,打成林春喜,应该都改过来了。感觉林喜春和张爱花两个嫂子的名字,很美呢,大俗即大雅。刚开文的时候,脑子里就有了张爱花这个名字,觉得一个爱花的女人,必定热爱生活,热情洋溢又自信明媚。于是就有了张爱花这个角色~嘿嘿,感觉随着剧情的增加,人物都活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