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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打脸 送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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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打脸 更新送上

沈意棠和陆毓华对视了一眼, 那种私密的事情,咋好意思告诉孩子呀?

“你先带国庆下去吃饭,我晾好床单就来。”陆毓华也发现了这一点, 就打发沈意棠先下楼。

沈意棠看了眼男人高大的身影,脑子里又浮现昨晚在镜子里看到的倒影。

她心有些乱,胡乱地拉着沈国庆下楼吃早饭。

大概知道他们今天会起晚, 所以老爷子也没等两人吃早饭。

而是自己一早吃过了早饭, 去找隔壁的王老爷子下象棋、唠嗑去了。

保姆看沈意棠下楼, 赶紧把早餐端了上来。

豆浆油条, 加一碟小咸菜, 在这个年代, 已经算很丰盛的早餐了。

保姆还按照沈意棠的口味, 熬了绿豆粥。昨天办婚宴, 剩下的一些肉菜,也都摆上了桌。

沈意棠慢吞吞地吃着早饭,没过一会儿男人也从楼上下来。

他走到楼梯口的时候, 瞬间就对上了沈意棠看过来的眼神。

大概是昨晚和早上连着折腾的有些狠了,所以沈意棠的眉眼间带着一点疲倦。可是那双水润的眼眸里,却又带着一种别样的满足滋味。

想起昨晚她面色绯红, 双眼迷离地哭着求饶的模样。

陆毓华眸光幽暗, 大步朝沈意棠走过去。

因为屋子里暖和, 所以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

刚才洗床单的时候, 手臂被打湿,白衬衣衣袖湿哒哒的贴在肌肉紧实的手臂上。

“衣袖打湿了。”沈意棠提醒。

男人浑然不在意,年轻男人体内火气旺盛,被炉火烤得有些干燥,衣服袖子也干得很快。

他见沈意棠一直盯着自己的胳膊看, 他随手把打湿的衣袖挽了上去,露出的修长胳膊上,覆着一层匀称漂亮的肌肉。

偶尔用力的时候,胳膊上还会凸起遒劲有力的筋络。

瞧着就很有力量感,偏偏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张力和吸引力。

昨晚这个男人,也是用这双手在四处放火。

撩她呼吸都乱了。

沈意棠也没想到,这男人平时看着如此冷峻沉默。可是到了晚上,尤其只有两人相处的时候,却变得那样强势霸道。

而且来头不小。

撑得她难受。

“怎么了?”陆毓华见妻子一直盯着自己的手臂看,那眼神似乎停留在胳膊上凸起的筋络上。

他常年当兵,在部队操练出一副好体魄。

再加上身高将近一米九,体魄比一般的男人更健硕些。所以他也不怕冷,才能在冬天的屋子里穿得这么单薄。

可是男人的肌肉却很漂亮利落,也一点都不夸张。

从宽阔的肩膀到迅速收窄至劲瘦的腰身,无论穿还是不穿,都呈现完美的倒三角形。

这种充满力量与安全感的高大身材,会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安全感。

也是因为他体魄强健的原因,所以他在某些需求上,也比一般的男人更强悍。

这种强悍,沈意棠昨晚已经体验过了。

这会儿看着男人强劲有力的胳膊,脑子里不免又开始想些让人浑身燥热的画面了。

也怪昨晚吃得太好,体验太刺激。

否则沈意棠哪能动不动就往那儿想呢?

陆毓华见她盯着自己胳膊的眼神有点儿放空,偶尔脸上还会露出一些羞涩或者别样的情绪来。

他以为是自己胳膊太硬、太粗犷,吓到了妻子,正打算把衣袖放下来遮住胳膊。

沈意棠下意识伸手拦住了他:“你衣袖还湿着,放下来万一感冒咋办?”

话还没说完,她脸陡然一红。

柔软细腻的手指触摸到男人结实有力的胳膊,修剪圆润的指甲,偶尔还会刮在男人胳膊上凸起的筋络上。

这让她想到了,昨晚手里握着的东西,也是这样滚烫,充满了存在感的。

被沈意棠轻轻触摸,陆毓华腰腹收缩,敏感如春风拂叶。

男人眼眸燃火,眸底浮现野兽般的锐利占有欲,那种充满火热的黑眸,让沈意棠感受到了很强的攻击性和欲。

直到坐在去往部队家属院的路上,沈意棠还感觉脑子晕乎乎的,带着一种缺氧的晕眩感。

她闭上眼,把那些脸红心跳的画面,强行赶出了脑子。

今天她和陆毓华是搬东西去家属院的,除了陆建华送的半导体收音机。

陆家大姐他们还送了很多平时生活上能用到的物件。

大到衣柜桌子,小到镜子和搪瓷缸还有洗脸盆。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堆在一起,吉普车的后备厢根本装不下。

只能先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搬去部队家属院再说。

至于衣柜桌子,沈意棠她们打算去后勤部借货车来装。

当然了,车可以写条子免费借,但是油钱得自己出。

衣柜可以放在客房里用,小方桌可以放在卧室里当书桌、或平时的化妆桌用。

反正他们的家大,这些东西都能装下。

想起自己的家,正被她和陆毓华两人一点一点地填满、变成理想中的样子,沈意棠心里全是克制不住的欢喜。

沈国庆也很高兴,因为姐姐在置办东西的时候,把他也考虑到了。

虽然已经找回了亲生爹妈,可是常三德和林红叶对沈国庆而言,还是有点陌生。

比起亲生父母,他更依赖姐姐。

沈意棠也打听好了,部队有学校。

等彻底搬过来后,她就给沈国庆办入学手续。

等过了年开春的时候,沈国庆正好能跟着大伙一起去读书。

虽然沈国庆耳朵听不见,但他平时都上的正常学校。

毕竟七十年代,也没特殊学校来接纳这些身体有缺陷的孩子。

想起沈国庆读书,沈意棠就琢磨得尽快搞到做助听器的材料。

这样等开学了,沈国庆也能听见声音了。

这样一来,他也和正常孩子没啥区别了!

想到这里,沈意棠还问陆毓华:“你知道哪里能弄到软塑料,还有小型麦克风和电池吗?”

现代社会的助听器,都用的是硅胶和超级精密的电子元件。

但这不是七十年代条件有限吗?

所以沈意棠尽可能在这个年代,寻找一些常见且可替代的材料。

“这些东西倒是不难弄。”陆毓华一边开车,一边回答,还问沈意棠拿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我想给国庆做个助听器,这样他就能听见声音了。”

沈意棠也没瞒着自己会做这些东西,毕竟以后她找工作,也想找和科研设计有关的。

也不知道能不能去飞机研究所上班?

她现在这个身份,估计够呛。

但是也得一步步做规划,毕竟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陆毓华惊讶:“你会搞研究?”

“对呀。”沈意棠说:“爸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教我搞研究。我大学的时候,也学的是飞机研究专业……”

沈意棠说着语气有些低沉:“可惜爸妈去世后,我也被学校开除了。”

这是原主的经历,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沈意棠心里还在替原主惋惜。

原主是个很聪慧的孩子,在战斗机研究上,也继承了父母的天赋。

如果父母没出事,她大概也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战斗机研究人员。

和她的哥哥沈跃华一样,会进入科研所工作。

可惜了,原主一家都是不可多得的科研人才。

现在却死的死,散的散。

也不知道远在边疆兵团的哥哥,有没有收到她寄过去的东西?

边疆的冬天,经常大雪封山,比京城还冷。

她想办法买到的狗皮褥子、军大衣、还有一些粮食和药品,应该能帮助哥哥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吧?

大概和原主的记忆彻底融合,每次想起哥哥和父母,沈意棠胸口也憋闷得难受。

陆毓华见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妻子,情绪忽然低落起来,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成,过几天我就把东西给你弄来。”

要弄齐这些东西虽然挺麻烦,但是妻子想要,他咋样都会给弄来。

“对了,你说你要找工作。”陆毓华又说:“随军的军嫂,部队都会想办法安排一份工作。”

“但是现在只有小学老师可以当,你愿意吗?”陆毓华问。

老师这个职位要求比较高,需要有文化知识,所以好多乡下来的军嫂都没办法胜任。

沈意棠读过大学,虽然没毕业,但是在遍地都是文盲的六七年代,已经算是超高的学历了。

毕竟校方找小学老师的要求,是读过初中就行。

当然了,文化水平越高,学校越欢迎。

“成啊,我可以去试试。”沈意棠也很高兴。

她虽然想找和科研相关的工作,但是在成分背景能压死人的六七十年代,这很难实现。

只要她父母身上的冤屈一天没洗清,她就没办法干这份工作。

人不能闲下来,一旦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而且没有精神支柱。

沈意棠需要一份工作,也需要扩展自己的社交。

当初举报父母的那个学生,现在已经调到京城的研究院来上班了。

听说还是个办公室主任,负责一些科研课题管理和研发协调工作。

她还得找机会去接近和调查对方才成,好在陆毓华驻扎的安河市,离京城不远。

而且当老师有周末和寒暑假,时间比较自由,也方便进行一些行动。

这么想着,沈意棠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笑意。

陆毓华见她情绪好转起来,这才收回了目光,专心开车。

因为是临时来家属院搬东西,所以两人就没带沈国庆。

等车开进家属院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和陆毓华打招呼。

“哟,陆团长,带着媳妇儿搬家呢。”这些人和陆毓华打招呼,可是眼神却是看向沈意棠的。

冷漠无情的陆团娶了个仙女似的媳妇儿,已经在军营里传开了。

而且沈意棠在部队食堂,当众怼的乔薇和李家福两口子下不来台的事情,也被嫂子们绘声绘色的宣传出去。

大家都知道,陆团的媳妇儿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说话的文化水平也很高。

把浑身上下都充满资本主义做派的乔薇,打击得像阴沟里的臭老鼠似的。

这可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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