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天朗嘴上讲不屌她,结果折腾了她一整晚。
不是用她两条腿夹着他那条屌前后磨她的逼口,就是拿她两个大波夹着那根玩意儿用龟头往上戳她的下巴。她眼皮都还没睁开,他又凑过来,非要她再来一次——跟他的马眼接吻。
陈宝珠被闹得烦了,张嘴就咬了他龟头一口。
疼得他嘶地抽了口气,立马缩了回去,再不敢造次。
可陈宝珠这人,打完一巴掌就非得再给一颗糖。当下里,两只手又摸上去,替他按摩起鸡巴来。
这回是真的在按摩,一双手前所未有地温柔,前所未有的体贴,揉得他浑身发酥,骨头都快化了,好不舒服,好不快活。
他半眯着眼,魂都飘在空中,恍惚间好像真的看见了天使。
“陈宝珠,嫁给我,好不好?”
她怕他弄脏床单,身子往下一缩,又嘬住了他那条东西。
吸得啧啧有声,没几下他就交代在她舌间,射了她满嘴。
她吞了大半,留了一小口。人从被子里爬出来,凑上去,嘴对嘴渡进他嘴里。
“好不好吃?”
程天朗咂了咂嘴,那股腥臊味儿在他舌尖上滚了一圈。
“宝宝,真他妈想现在就吃了你。”
“你什么时候娶我,什么时候才给你吃。”
“那你什么时候愿意嫁给我?”
谁知道呢?
天知道吧。
两个人又折腾了一会儿。
程天朗看了一眼时间,随手套了条裤子,出门下楼,从车里取了套西服上来,重新穿上。
陈宝珠帮他洗漱。
程天朗仰着头,手却闲不住,在她腿间,拨弄着她的阴唇。
“那套衣服沾了血,得送去干洗。”她把剃须刀冲了冲水。
“费那事干嘛,扔了就是。”
“朗哥好阔气哦。”
程天朗宠溺的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行行行,随你弄。一会儿我拿完证件,带你去吃早茶,再去黄大仙烧柱香,下午见几个律师,晚上就去澳门。你准备好证件就行,衣服什么的到了那边再买。”
陈宝珠心下了然,程天朗到底是老江湖,怎么可能真一把梭哈在她这个学生妹身上,老早就想好了请专业的律师,所以,为什么还非要她也跟着一起去澳门?
但面上不显,只点点头,帮他把领带打上,手指翻了几下,一个漂亮的温莎结,完美。
“你打算怎么跟Becky说?”
“有什么好说的。”程天朗对着镜子整了整领口,“给她买了那一大堆东西,这三年就算清了。至于她对你做的那些事……”
陈宝珠在镜子里看了一眼他的神色:“她到底陪了你三年,别为难她了。”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她能有几分真心?”
“你可真是个烂人。”
程天朗转过身来,看着她。
“陈宝珠,你知道你自己特拧巴吗?你对她所有的同情和可怜,不过是另一种瞧不起。”
陈宝珠一听这话:
“我不是因为她的身份瞧不起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再次开口,“而是她——也许她真的不知道,也许她在自欺欺人,她认准了伤害她的人是我。可自始至终,那个到处偷腥的人是你。”
程天朗伸手把她拉到自己两腿之间,抬头看她。
“不会了。”
“自你之后,再不会有别人了。”
既然,戏子无情,婊子无义,那矮骡子又能有几分真心?
谁知道呢?
天知道吧。
———
金姐端着碗红枣牛奶燕窝粥上来的时候,陈宝珠正扯着床单往下拽。
金姐倚在门框上,眼睛往床上一扫——床单上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印子,再往垃圾桶里瞟了一眼。
“奇了怪了,”金姐哼了一声,“程天朗那个死烂仔,昨晚居然当了一回正人君子?”
陈宝珠没回头,把新床单抖开,四角扯平,手掌在上面来回抡了两下,把褶皱抡平了,才转身接过金姐手里的碗。
“他其实人不坏。”
“你不会真就这么跟了他吧?”
“你觉得呢?”
“你发癫啊?就这么跟了一个四九仔?那当初何必——”
“金姐。”陈宝珠打断她。“他跟他不一样。”
她低头搅着碗里的燕窝:
“程天朗会把我当一个人来对待。在他眼里,我是一个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人。他看得见我,看得懂我。我在做什么,我想做什么,他都明白。”
金姐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
“讲破天,四九仔都是别人的替死鬼,今天威风,明天横尸街头,你到时候哭都找不到坟头烧纸。”
“金姐,你是怕我走你的老路?”
金姐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靠在门框上,眼神落在那张刚换好的床单上:
“你是大学女,你自有你的路要走。”
陈宝珠舀了一勺燕窝送进嘴里,甜丝丝的,燕窝是程天朗买的,燕窝粥是金姐炖的。
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个碗里,倒让她吃出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
“大学女,也有犯糊涂的时候。”
这碗燕窝让她想起三年前。
三年前的程天朗,还是她嘴里的“那个死扑街”。
那时候他天天守在她房门口,她每次进出,他都会口哨。
这样的衰仔她从小见多了。
后来才知道,他是跟着Becky来的,天天在店里守着那女人开工。Becky上楼接客,他就在楼下抽烟等着,等那女人赚了钱下来,两个人一起去吃宵夜。
还好她没自作多情,真以为他是冲着自己来的。
神经病,吃软饭的,她更瞧不上他了。
他能不知道她瞧不起他吗?可他照旧每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皮样,该守还是守,该等还是等。
Becky在楼上开工的时候,他就靠在前台边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天。
她不理他,他依旧可以嬉皮笑脸,自说自话,说完了也不觉得尴尬,抽支烟就算结束话题。
直到有一天,她在看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公司法教材,全是英文,她看得很是吃力,他凑过来瞄了两眼,她以为他要说那些“妹妹仔这么努力看书做什么”之类的屁话,结果他什么也没说,看了两眼就走了。
第二天一早,她推开门,发现多了一本书。
一本精装的,崭新的,连塑封都还没拆的《CompanyLaw:PrinciplesandPractice》就这么出现在了她的门口,她拿起来,下面还压着一张便签,那字简直丑的没法看——“这本好像跟你昨天看的是同一个作者。”
她拿着书站在门口愣了好一会儿。
从那天起,隔三差五,她门口就会出现新的东西。当天的《明报》财经版,特意翻到法律专栏那一页。金管局新出的反洗钱指引,一本JeffreyRobinson的《TheLaundrymen》,湾仔书店买的,封面还贴着书店的价签,一百八,他也没撕掉,就这么放在她门口。
后来她才知道,有回为了找一本她随口提过的绝版书,他在旺角跑了三家书店,最后在铜锣湾找到了。
往返车费比那本书还贵。
她吃着碗里的燕窝,就是觉得这碗糖水比刚才更甜了。
———
陈宝珠思甜的时候,程天朗回了becky那间屋。
becky在厕所里冲凉,他没叫她,翻出证件往兜里一揣,就在他转身准备走的时候,厕所门开了。
becky浑身是水,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冲了出来,一把抱住程天朗的腰身。
程天朗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被浸湿的外套,皱了皱眉,得,又要换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