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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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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听说你分手了?”

听到男人的询问, 孟知南略带震惊地抬眼,好似在问“你怎么知道?”

周怀森最初只是怀疑,并没当真, 如今瞧见孟知南的反应, 他心中已经确认答案。

到底是在象牙塔呆惯了的小姑娘, 还没习得一星半点社会人尔虞我诈、真假难辨的虚假脾性,即便那双杏眼里偶尔流露出不属于同龄人有的成熟、理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能有多圆滑世故?

即便孟知南从未标榜过自己,可眼底藏不住的高自尊和清高早就让她暴露得彻底——

她压根儿不屑成为那类她瞧不起的人。

比如他这种人,她应该是不喜欢的。

毕竟他精于算计、权衡利弊还一身铜臭味,她喜欢的应该是她前男女那款只知风花雪月、游手好闲、不沾世俗、不知天高地厚, 不用操心吃了这顿没下顿,被父母捧在手心、恨不得时时呵护备至的富二代。

这话听着或许刺耳、字字珠玑, 可细想下来, 周怀森说得也没毛病。

他唯一的缺点就是看得太过透彻,以至于令人无处遁形。

孟知南就有这样的体会,她觉得, 她在周怀森面前好像被扒光了衣服似的,没有任何体面可言, 也藏不住任何秘密。

她承认,承认周怀森这个人于她而言充满了致命的诱惑, 可真要跟这个人走近,或者容许这个人走进她的世界, 孟知南觉得,她是崩溃的。

她不想没有秘密地活着,也不想丢掉该有的体面。

她在感情上不是一个喜欢迎难而上的人, 相反,她会很容易地放弃一段感情,比如她跟司明宇。

只要这段关系出现一点很难修复的破裂,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而不是像修复一幅壁画一般花费几天、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去修复、弥补。

她自己都未察觉,她身上有一种近乎毁灭一切的气质,这种气质有时候会吞噬掉她身上所拥有的、为数不多的勇气、冲动。

为此,孟知南脸上露出自认无懈可击、没有破绽的微笑,语气礼貌地否认:“抱歉,这是我的私事儿,不方便透露。”

周怀森若有所思地打量两眼似乎一瞬间打通任督二脉的姑娘,一笑而过道:“是我唐突了,抱歉。”

没等孟知南缓一口气,男人骤然扭转话锋,“不过……容我说句实话,这男孩确实配不上你。”

形容司明宇这个人,他用的不是「男人」,而是用的「男孩」,这句话好像从言语上就否定了司明宇作为一个成年人该拥有的一些品质。

这完全是降维打击,他的态度甚至是不屑的。

孟知南本想替司明宇争辩两句,可话到嘴边却

不知道该如何议论。

毕竟她此刻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因为司明宇这个人的形象对周怀森来说已经定性,他甚至不需要去了解真实的司明宇是个什么样的人。

因为在他心里,司明宇构不成一点威胁。

如果不是她这个媒介,恐怕他这辈子都不会跟司明宇联系上。

想到这,孟知南心中是有点「愤怒」的,她倒不是觉得司明宇无辜躺枪有点欺负人,而是她觉得周怀森在故意羞辱她。

毕竟她选择跟司明宇谈恋爱的那一刻,她的某些观念、想法、选择就是跟司明宇绑定在一起的。

与其说司明宇配不上她,还不如说她眼瞎?

也许,这才是周怀森本身的想法,只是他换了个说法而已。

越想越气,孟知南深深吸了口气,咬牙道:“周总言重了。”

即便再生气,孟知南也没忘记周怀森如今是甲方爸爸,她舔了舔嘴唇,开腔:“我先回会议室了,周总您请便~”

周怀森察觉到孟知南没由来的怒火,挑了挑眉梢,目送那道单薄却又力量的背影消失在视线。

最后一周实习,孟知南很想「尽善尽美」地结束。

没曾想,在实习最后一天,孟知南在公司目睹了一场狗血大剧。

一个穿着雍容华贵,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富太太拎着一只鳄鱼皮的爱马仕包包气势汹汹地闯进公司,撒泼似地大喊:“谁是林苒!让那个小贱人给我滚出来!”

“有本事当小三没本事承认是吧!?年纪轻轻的要不要脸??”

办公室的人听到富太太叫林苒的名字,全都震惊地瞧向靠近总经理办公室的那张独立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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