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织光时代 看你长得跟
黄毛已经成年, 也有了工作。这天正在奶茶店里摇奶茶,被人找到,许以重金将他带至霍家。因为收了大笔银子,他对霍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信息, 都竹筒倒豆子似的, 全抖落了出来。
霍太听了, 并不满意。三田商行的门牌号、诸灵的学校这些明面上的信息,她手里早就有完整的一沓资料了, 便问:“除了这些, 还有其他什么吗?从前的老照片之类的。”
一晃三四年过去,黄毛手机都换过两个了, 他不是一个太恋旧的人, 可心里总也有些东西无论如何都割舍不下,比如懵懂青春,比如旧日小伙伴,还有一直照拂他的诸灵大人。
黄毛说:“有的,还有几张照片。”
“拿来我看。”
“这是另外的价钱。”
霍太拧着眉头, 吩咐女秘书:“给他钱。”
女秘书不清楚黄毛的心理价位, 便问他:“你想要多少?”
黄毛刚刚被司机领进西郊大宅时,恰好遇见附近绿地上有人家举办婚礼。他最近刚和小女友看过《暮光之城》, 这里的婚礼场景,竟与暮光之城里面的森林婚礼一般精致与梦幻, 他恍惚觉得自己已离开了上海, 因为这里的风景与他所熟悉的上海截然不同,仿佛处于另一个世界。
而现在身处这宛如宫殿的豪邸,面对比暮光之城里的王族夫人还要富贵威严的霍太, 黄毛心里总有一种不真实感,恐怕被贫穷限制了思维,报少了吃亏,眼珠子转了转,说:“你看着给。”
女秘书又转一笔银子过去,黄毛收下,手机相册里珍藏的照片找出来,特意挑出几张最能凸显诸灵大人美貌与气质的发给女秘书,女秘书把手机递给霍太。
照片不多,寥寥几张,可女孩子当年是什么底色、混的什么路数,已经一目了然。
有她一身颓废闪亮装扮,站在马路牙子边上抽烟的;有她化着五颜六色浓妆,率领一队精瘦黄毛小鬼在舞池里蹦跶的;还有一张,她身着文化衫招摇过市,粗黑大字明晃晃地印在胸前:girls just want to have fundamental rights。
霍太眼睛受到伤害,脑子也被辣到,不停摇头,正蹙眉细看,忽然手机又收到一张新的照片。黄毛对女秘书的转账金额很满意,又附赠了一张给她。
霍太点开这张赠品照片,才扫了一眼,就猛地“嘶”了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女秘书连忙伸头过来瞧。这张照片上,一辆深黑宾利静静停在画面里,半开的车窗中,探出一截手臂,是个男人。男人手中握着单反机身,镜头明明白白对准了前方远处的一个年轻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斜斜倚在街灯上,指尖夹着支烟,低垂着眼眸,暖黄的灯光从头顶落下来,把她整个人笼罩住,安静无声,唯有指尖烟圈中飘散着淡淡的寥落。
手持单反拍照的男人并未露面,但看车牌号,还有手腕露出来的那枚腕表,人是霍世泽无疑。
霍太已经看出来了,但太过震惊,以至于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这是杰森吗,不是吧?他这是在做什么?”
黄毛说:“还能做什么,你没看到他手里的单反吗,他在拍我们大小姐。”
黄毛起初称诸灵为大人,女秘书好不容易才消化这个“大人”,转眼又听见大小姐,脑子转不过来弯,惊讶问:“你们大小姐?刚刚你好像不是这么叫的嘛?”
黄毛忙解释:“我们有时叫她诸灵大人,有时也叫她大小姐,两种都是尊称。”
女秘书点了点头,又问:“这张照片你怎么拍到的?是真的吗?”
黄毛并不知道自己身处霍家大宅,但从进门起便偷偷打量着王族夫人霍太,越看越觉得这眉眼轮廓,与那位会拳脚的少主大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再联想到二人都抓自己打听诸灵,心中已猜到了七八分。刚才女秘书给的银子又够多,一颗心热热的,特地免费赠送了一张。他本是一片好意,谁想竟会受到质疑。
黄毛一遭质疑,立即急眼,叫起来:“我发给你的是照片原片,你们要是不相信,拿去鉴定好了!这张是我免费送你的,我犯得着造假啊?”
女秘书心细,看了眼照片拍摄时间,那会儿霍世泽正在与一个塑胶大王家的名媛相亲,沉吟道:“她这个时候的穿戴打扮,还有脸上那个的妆,看着吓死人,他怎么可能专门去拍她。我感觉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隐情……”
黄毛一听,马上生气了:“我们诸灵大人本来就很有人气、很受欢迎的好伐!她读大学时,有阵子骑车去学校上课,都有同学偷偷用脸去蹭她的车把手!还有一些同学,天天偷摸跑去她座位上坐着,她一进教室,自己座位上肯定坐着个花痴!反正暗恋她的人很多的好吧!”
霍太冒火,听不下去了,摆手令黄毛退下。
女秘书好笑,又有些感慨,说:“世间男与女,我发现都是搭好的。??骏马驮着痴汉走,美妻常伴拙夫眠。我们杰森喜欢不良小妹,公子哥儿和名媛小姐之间往往是平行线。”
霍太这一生,所有的骄傲与期盼都系于独子霍世泽一人身上。一直以来,她对儿子的期待比天高、比海深。唯恐慈母多败儿,便狠心早早将他送往海外求学,以此逼迫他练出独立处世的能力。因此,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自己精心培养的精英儿子竟与混社会的不良小妹搞在了一起,关键还是他暗恋人家,搓气!
霍太受到了刺激,吃不下,睡不着,越想越生气,再次去电,质问霍世泽:“你和她,和那个女孩子,到底怎么开始的?”
“喜欢上,就在一起了。”霍世泽的声音带着点漫不经心的认真,沉默几秒,补充道,“很多时候,那个moment最重要,那种偶然之中的不期而遇,然后产生you had me there的默契。”
同样的话,出自他人之口,霍太或许会欣赏,保准要夸一句懂情调,可从自家儿子嘴里冒出来,那感觉直接就不对味了。
想到他被人家拍到的那张偷拍照,霍太火又窜到了天灵盖,怒批好儿子:“看你长得跟个渣男似的,竟然暗恋别人!这几年我一直以为你对婉华有好感,只是忙于工作无暇恋爱罢了,没想到你藏这么深!”
霍世泽一哂。他走过万水千山,历经世间许多风景,是见过天地辽阔的人,可偏偏在某一次剪彩活动上,猝不及防间,被“第一次”的心动撞中,此后便一头栽了进去,但不知如何向霍太说明,因而沉默了那么一会儿。
片刻过后,重新开口:“我自认从来不是什么浪漫主义者,从小家里的教导,后来学校所受的教育,到如今身处的环境,令我骨子里早养成了习惯,遇事先斟酌损益,权衡利弊。但是遇见她,看见她的第一眼起,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
霍太说:“哦哟,你想说自己是一见钟情对伐啦,我看你就是见色起意!”
“非要说的话,应该是审美积累的瞬间爆发,是一种恍然大悟。在青春期,对于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我脑中一直有个模糊虚幻的人影,而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幻影有了实体,头脑中的女孩子有了清晰的眉眼,和真切的温度。从那一秒我就知道,自己一定会和她在一起。”
霍太简直被他一通酸话给酸掉大牙:“所以说来说去,还不是看脸,还不是见色起意!”言及此处,不禁痛心疾首,“这个女孩子是很漂亮,但你不该是个只看脸的肤浅男人。”
霍世泽略不快,但还是耐心回答:“我一直觉得,一眼动心本来就是天生的,是基因里的东西,不管对人还是对东西都一样。就像我喜欢白色,不是因为它是白色,单纯是我喜欢它,而恰好它被称作白色。我这么表达,你能理解吗?”
电话那端的霍太不语。
霍世泽又说:“而这种喜欢是很深刻的一种感情,不应当简单粗暴地归结为看脸。总之在我这里,我仅仅是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此外没有任何其他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