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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他成为被看见的青年律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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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海城市知识产权法庭。

上午九点二十,第叁审判庭外已经坐满了人。

这是一场公开审理的网络图片着作权纠纷。

案件本身并不罕见。

一家新媒体公司在多个平台发布商业推广内容时,使用了独立摄影师拍摄的一组城市夜景。图片最初由摄影师上传至个人账号,后来被某素材网站收录,又经过广告代理公司、品牌运营团队和短视频账号多次转发。

当事双方争议的核心也很清楚。

原告主张,自己从未授权被告将照片用于商业广告。

被告则称,涉案图片来自一家公开素材平台,团队已经支付会员费用,有理由相信图片可以正常使用。

真正复杂的,是那条被层层转手、几乎无法追溯的授权链。

图片是谁上传的。

素材平台获得了什么范围的权利。

会员协议是否包含商业使用。

广告公司是否有权再次许可品牌方使用。

品牌方将图片裁剪、添加标语并制作成短视频后,是否超出原有授权范围。

案件开庭前,相关话题已经在网络上引起不少讨论。

有人认为,图片既然上传到公开平台,就应该默认允许传播。

也有人认为,新媒体公司拥有专业法务团队,不可能不知道商业使用需要授权。

庭审当天,法庭旁听席坐满了摄影师、自媒体从业者和广告公司代表。

还有几家法律与商业媒体申请了旁听。

陆谨言坐在原告席代理人位置。

黑色律师袍整齐贴合肩线。

桌上只放着一本证据目录、一支黑色签字笔和几页询问提纲。

与对面堆满文件的代理团队相比,他准备的材料显得过于简洁。

庭前,原告摄影师仍然有些紧张。

“陆律师,对方一直强调素材平台有会员协议。”

“法官会不会觉得他们没有故意侵权?”

陆谨言翻到证据目录第十七页。

“是否故意不是判断授权成立的唯一条件。”

“我们今天先证明叁件事。”

“第一,素材平台没有取得你作品的商业许可。”

“第二,被告使用图片的场景明显属于商业推广。”

“第叁,对方在收到你的删除通知后仍继续使用,说明其后续行为不能再以不知情解释。”

摄影师看着他。

“可他们说素材网站已经下架原图,后台记录也找不到。”

“我们有网页公证、上传时间记录和你保留的原始文件。”

“证据够吗?”

“够支持我们的主张。”

陆谨言停顿一下。

“庭审不是把所有情绪都说出来。”

“只说能被证明的部分。”

原告深吸一口气。

“明白了。”

法官进入审判庭。

所有人起立。

庭审正式开始。

对方首先提交素材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

协议写明,会员可以下载并使用平台内标注为“可商用”的图片。

被告律师据此主张,公司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较高赔偿责任。

陆谨言没有急着反驳。

等对方陈述结束后,他只问了几个问题。

“涉案图片上传账号是否经过实名认证?”

对方回答:“素材平台目前无法确认。”

“平台能否证明上传者是作品着作权人?”

“没有单独证明。”

“会员协议能否证明该平台取得了涉案图片的转授权资格?”

对方沉默片刻。

“平台页面当时标注了可商用。”

“标注的权利来源是什么?”

“这需要询问平台。”

陆谨言翻开证据目录。

“被告在收到原告通知后,是否联系平台核实权利来源?”

“联系过。”

“有书面记录吗?”

“主要是电话沟通。”

“是否停止继续投放涉案广告?”

“当时活动已经接近结束。”

“所以没有停止。”

对方律师皱眉。

“这不是同一个问题。”

陆谨言抬眼。

“正因为不是同一个问题,才需要分别回答。”

“最初使用时是否知情,可以讨论。”

“收到权利人通知后仍继续投放,是另一项独立行为。”

旁听席逐渐安静下来。

他没有提高声音,也没有用夸张措辞。

每个问题却都准确落在授权链最薄弱的位置。

庭审进行到举证质证阶段,对方又提出,原告曾经在个人账号中公开发布涉案图片,且没有添加“禁止转载”说明,因此应视为允许普通网络传播。

陆谨言的回应仍然很短。

“公开展示作品,不等于放弃着作权。”

“没有写明禁止商用,也不等于同意商业使用。”

“按照对方逻辑,只要一个人把作品放到公开平台,就需要提前列出所有不允许发生的使用方式。”

“这实际上是把核实授权的成本,从使用者转移给权利人。”

法官问:“原告方认为,商业传播者应承担什么程度的审查义务?”

陆谨言答:

“至少应确认直接许可方是否有权作出许可。”

“尤其当使用行为服务于商业推广、传播范围较大、作品具有明确署名信息时,不能只凭页面上的叁个字——‘可商用’,就推定完整授权存在。”

“传播效率提高,不应反向成为权利人放弃授权的理由。”

最后一句被旁听席里的一名记者记进了电脑。

午后,庭审结束。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陆谨言收好材料,从审判庭出来时,走廊上已经有几名记者等着。

“陆律师,能不能评价一下素材平台的责任?”

“案件还在审理,不方便对结果作判断。”

“您认为企业今后如何避免类似风险?”

“核实权利来源,保留授权记录,明确使用范围。”

“如果只是普通转载呢?”

“需要结合具体场景。”

他的回答克制得几乎没有可供发挥的情绪。

记者仍不愿放弃。

“您刚才提到‘传播效率不能成为权利人放弃授权的理由’,这是否意味着您支持平台承担更严格责任?”

陆谨言停下脚步。

“那句话讨论的是权利边界。”

“不是对尚未审结案件责任的预判。”

说完,他向记者点了下头,径直离开。

助理律师跟在身边,等进了电梯才松一口气。

“陆律师,您一点都不紧张吗?”

“为什么紧张?”

“外面那么多媒体。”

“他们不是案件当事人。”

“可今天庭审直播观看人数很多。”

陆谨言按下一楼。

“观看人数不会改变证据。”

年轻助理沉默两秒。

“难怪大家都说,您开庭时像没有情绪。”

陆谨言看向电梯镜面。

“有情绪不影响表达。”

“只是不需要每一种情绪都进入庭审。”

电梯门打开。

他率先走出去。

助理看着他的背影,小声补了一句:

“可您刚才明明很生气。”

陆谨言脚步没有停。

“哪一句?”

“对方说公开发布等于默认授权的时候。”

“那是观点分歧。”

“您的笔都快把纸压破了。”

陆谨言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签字笔。

没有解释。

当天晚上,庭审片段被多家法律媒体剪辑发布。

最受关注的不是双方争论赔偿金额。

而是陆谨言关于公开传播与商业授权边界的那段陈述。

视频标题写着:

【照片发上网,就等于允许品牌免费使用吗?】

短短一天,播放量超过百万。

评论区里,有摄影师讲述自己的作品被盗用。

有广告从业者讨论素材购买流程。

也有人第一次意识到,所谓“网上找的图片”,背后可能存在一条完全断裂的权利链。

衡川律师事务所的官方账号很快转发了庭审报道。

配文只有一句:

【尊重创作,从确认每一次授权开始。】

陆谨言因此进入更多人的视野。

行业媒体称他为“新媒体版权领域值得关注的青年律师”。

一家财经杂志邀请他撰写品牌内容合规专栏。

两所高校请他为学生讲解短视频创作与版权边界。

还有不少年轻创作者通过律所找到他,希望处理图片盗用、视频搬运和账号名称被抢注的问题。

裴简看到采访时,在办公室里笑了足足五分钟。

“陆律师,现在出门要不要戴口罩?”

陆谨言低头看卷宗。

“不需要。”

“视频评论区有人说你像电视剧里的律师。”

“那是他们对律师了解不足。”

“还有人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陆谨言翻页的动作停了一瞬。

裴简立刻察觉,坐到他桌边。

“需要我替你回复吗?”

“不需要。”

“回复什么?”

“与案件无关。”

裴简点头。

“标准答案。”

“那真实答案呢?”

陆谨言抬眼。

“你今天没有工作?”

“刚结束一个商标异议答辩,允许休息十分钟。”

裴简拿起桌上的采访邀请函。

“你现在算衡川最容易被客户记住的青年律师了。”

“公开庭审一次,咨询量翻了两倍。”

“合伙人今天开会还专门提到你。”

“提什么?”

“说你适合做律所的年轻化形象代表。”

陆谨言神情没有波动。

“拒绝。”

“我就知道。”

裴简靠回椅背。

“你从大学开始就这样。”

“别人想拍你,你先问授权范围。”

“让你出镜,你先看使用期限。”

“谈个恋爱——”

话说到一半,他停了下来。

办公室里的空气安静了一瞬。

陆谨言合上卷宗。

“十分钟到了。”

“我还没开始休息。”

“现在结束。”

裴简站起来。

走到门口,他又回头。

“那篇毕业作品报道,你看了吧?”

陆谨言没有问是哪一篇。

只应了一声。

“嗯。”

“没联系?”

“没有。”

“为什么?”

“没有合适的理由。”

裴简看着他,像是想说什么。

最后只摇了摇头。

“陆谨言,你现在已经是律师,不是大学里那个非要等证据完整才肯开口的人。”

办公室门合上。

陆谨言坐在原位。

许久没有重新打开卷宗。

电脑右下角还保留着那篇行业报道的浏览记录。

《从“不麻烦”到“允许被需要”:青年策略人温知夏的毕业作品为何让观众停留》

报道发布那天,他正在准备公开庭审。

凌晨两点结束工作后,才点开裴简发来的链接。

温知夏坐在展厅一侧。

没有站在作品最醒目的位置。

她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头发比大学时长了一些,神情平静而笃定。

照片拍到她右手腕内侧的月牙胎记。

那是他在迎新雨里重新认出她的地方。

文章里提到,她已经获得多家策略公司的合作邀请,却决定与伙伴回国创业。

团队在海外使用的名字叫“未完策略”。

正式回国注册后,更名为“知序传播”。

记者问她,为什么叫“知序”。

她回答:

“先知道彼此真正需要什么,再讨论关系应该走向哪里。”

陆谨言看着这句话很久。

她已经把他们没有处理好的问题,做成了能够帮助别人的方法。

而他也在这几年里,学会替无数当事人说出需求。

摄影师需要明确授权。

设计师需要保留署名。

创业品牌需要保护商标。

内容创作者需要知道,一句“大家都这么用”不能取代合法许可。

他能在法庭上准确指出每一条被忽视的边界。

却始终没有对温知夏说清楚,四年前那场失约里,他真正失去了什么。

大学毕业后,陆谨言进入衡川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

衡川不是海城规模最大的律所。

却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积累多年。

陆谨言从最基础的证据整理开始。

核对网页取证时间。

比对商标图样。

整理软件开发记录。

陪客户去公证处保全侵权页面。

最忙的一次,他连续叁天检查一个短视频账号发布的两千多条内容,只为确认最早使用时间和传播范围。

第一年,他几乎没有独立出庭机会。

更多时候坐在指导律师旁边,记录对方每一个回答。

他不觉得不甘。

真正的案件与模拟法庭不同。

当事人不会按照提纲说话。

证据也不会自动出现在最合适的位置。

有人拿着一迭聊天截图,却找不到原始设备。

有人花了十年经营一个品牌,直到被别人注册商标,才发现自己从未保留过最早使用证据。

还有刚毕业的设计师,将源文件交给合作方后,被告知作品属于公司,连署名都无法保留。

陆谨言处理的第一起独立案件,是一名短视频博主与经纪公司的账号归属纠纷。

账号以博主本人形象运营。

粉丝、内容和商业价值却全部绑定在公司后台。

合作结束后,公司直接修改密码,要求博主放弃过去叁年的内容。

当事人坐在会议室里,反复说:

“我只是想拿回账号。”

陆谨言问:“如果账号无法直接返还,你最需要保留什么?”

对方愣住。

“什么意思?”

“用户名、历史内容、粉丝联系、商业合同和个人形象使用权,分别是不同问题。”

“你最不能失去的是哪一项?”

当事人沉默很久。

最后说:“我不能让他们继续用我的脸,假装我还在替公司工作。”

那一刻,陆谨言忽然想起温知夏。

她曾经站在学生权益中心里,清楚地告诉他:

不想让别人继续使用那张照片。

她要的不是把事情闹大。

只是拿回对自己形象的决定权。

陆谨言帮助博主重新拆分诉求。

先停止公司继续使用本人形象。

再保全账号后台数据。

随后处理历史内容与商业合同。

案件最终调解。

博主没有拿回原账号,却保住了本人姓名、肖像和主要原创内容,也获得了账号迁移配合。

当事人签完协议后问:

“陆律师,为什么你一开始不劝我把账号拿回来?”

“因为你最需要的不是账号本身。”

“是停止别人替你说话。”

这句话后来成为陆谨言处理新媒体案件时,最常被同事提起的判断。

第二年,他接触越来越多商标与品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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