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灵之战’这个节目设定开始就很有趣了,这不只是因为作为读者对电视节目很好奇,而在于描绘得太有模有样了,仿佛真的有一个这样的节目一样——而且仔细想想,如果真的存在这样一个节目,像小说里描述的那样爆火,也不是不可能吧?
弗雷德·多弗尔作为一个喜欢恐怖故事的青少年,至少他就对这种节目感兴趣极了……看了小说就希望现实中真的有这样一档节目。
“……简直太棒了!我昨天拿到手后立刻就读完了,现在正在读第二遍,精彩到我无法描述。”弗雷德第二天还和朋友见了一面,特意说起了《通灵之战》,因为这位朋友就是当初和他一样迷上‘李夫人’的同学,还一起去参加了签售呢!
朋友虽然也迷上了,但显然没有弗雷德死忠,所以日常并未过多关注(尤其现在是暑假期间,对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儿来说,有太多可关注的东西了)。也是因此,他错过了《通灵之战》出版的消息,听到弗雷德说起才知道。
“什么?什么?你是说《驱魔夫妻》的续作吗?哦!居然已经出版了吗……虽然看过《驱魔夫妻》后很容易认为这是一个能产出续作的小说,但我没想到续作会来的这么快,才一年对吧?”
“没错,一年,大概新人作家总是比较高产的。”弗雷德立刻点头:“总之,这部续作好极了!一定要去看——如果不是担心你的阅读感受,我一定要对你说说这个故事的精彩之处!我现在最不满的事之一就是,现实中没有‘通灵之战’这档节目!”
弗雷德的抱怨全是真情实感:“总是听说电视台为了制作节目如何努力,会邀请厉害的主持人加入,还会有节目策划界的权威人士加盟,花了堪称天文数字的金钱……然而,那些节目的概念还是很无聊,可以说依旧是过去滑稽剧团那一套。”
“‘通灵之战’很不一样,光只是小说里出现,我就觉得很精彩了。”
“等等、等等,你是说,‘通灵之战’是一档电视节目?”朋友还搞不清楚情况,追问道。
弗雷德肯定地说:“没错,书名就是故事里的一档电视节目……更多的我不能和你说,那涉及到故事情节,说了会影响你读故事的乐趣。但我敢和你保证,这会是一个让你心满意足的故事的。”
在弗雷德倾情推荐下,这位本来就是书迷的朋友当然很快就买了一本《通灵之战》(当然,这也是因为这位朋友是弗雷德私立高中的同学,同样家境优渥,不然肯定不能昂贵的精装书说买就买)。
这样的事在最近并不罕见……毕竟现在《通灵之战》的口碑真的很好,而这样的口碑一旦开始,就很容易形成正向循环,让这本新书的销量像滚雪球一样迅速壮大。
这一点从《纽约时报》新的畅销书排行榜就能知道了,《通灵之战》刚出版一个礼拜就荣登榜一了——虽然这么快就拿到第一名,很大程度不是口碑发酵了,而是前作积累的读者在第一时间就购入了续作。
“……简直无与伦比!你真该看看乔纳的脸色,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了,从来不知道他是一个那样喜欢笑的老好人。我想,这个时候无论谁在他面前犯错,他都能异常宽容地放过。”保罗在《通灵之战》出版一个礼拜后来到南汉普顿见丽莲,说起《通灵之战》的成功也是笑容满面。
“如果不是现在他还需要盯紧《通灵之战》后续,根本走不开,肯定会亲自代表戈德堡出版社来见你的。”
现在乔纳编辑没来,自然也就轮不到其他人来了,毕竟乔纳编辑还要防备有人越过自己拉拢丽莲呢——乔纳编辑是当初力主推动《驱魔夫妻》出版的人,现在《驱魔夫妻》,以及其续作都爆了,他在戈德堡出版社当然水涨船高。
毕竟这不只是两本畅销书,还在于大家都能看出来,这是个系列作啊!《驱魔夫妻》后可以有《通灵之战》,当然就可以有别的……这就是个一直能下金蛋的母鸡!
丽莲将鲜榨的果汁递给保罗,回答道:“是吗……我很高兴《通灵之战》反响热烈,不过我不太明白,乔纳编辑为什么要来见我。事实上,保罗你来南汉普顿都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毕竟不久前、《通灵之战》出版前,你才来给我送过样书和支票,不是吗?”
保罗喝了一口果汁,才笑着说道:“我的好小姐!你才知道这世上的人如此吗?不是有必要才会拜访的,而是看你有没有价值。如果是有价值的人,那么即使没有一定要拜访的理由,也会去见的。相反,如果是没什么价值的人,那哪怕非见不可,也能有各种理由推脱。”
这样说丽莲就理解了,不就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那一套嘛。
“包括我,一定要在这时候来见你,也有这样的原因。”保罗谈及自身也不否认这一点,坦荡地道:“我这次来,主要是为了告知你《通灵之战》大卖的好消息,有些数据是我从戈德堡出版社拿到的,比《纽约时报》上登载的更准确。”
“但这些也可以电话里说,不是吗?”
丽莲经常会被美国人的这种直接惊到……虽然说‘美国人直白、大大咧咧’某种意义上算是刻板印象,其实美国人也有自己的人情世故、弯弯绕绕。但是能有这种刻板印象,本身就说明一些问题了,美国人确实有的时候会直白地惊人。
当然了,丽莲也知道,保罗之所以这样说,除了因为这些事没什么可掩饰的,大可以如此直接。也是因为对方了解她的性格,确定她不是那种听到到这些后会不满的那类人。
丽莲忍不住笑了笑,没有和保罗继续这个话题——虽然他们都不太介意将话说的明白直接一些,不过过度‘明白直接’其实也没什么好处。这不是虚伪,美化‘商业关系’,而是事实,毕竟人类不是冷冰冰的决策机器嘛。
她转而说起了自己最近在南汉普顿村子里的生活,都是很琐碎的小事,挑着其中比较有趣的说的。
说到最后才仿佛不经意地提及:“……最近也在写新的小说,不得不说,呆在乡村中,又没什么认识的朋友,的确很容易沉静下来,产生安静写作的想法。我好像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作家呆在长岛了。”
“新的小说?”保罗迅速抓住了重点,露出了感兴趣的表情:“是新的故事,还是《驱魔夫妻》、《通灵之战》同系列的作品?”
“是同系列的作品……才刚刚开始动笔。”丽莲没有说太多,只是单纯回答了保罗的问题。
保罗立刻明白,这是她不想谈新作品具体的意思。所以也没有因为好奇追问,而是点了点头:“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对于我,对于戈德堡出版社,最好的消息就是你继续写系列作品。”
在《通灵之战》也获得了成功的当下,这就是一条几乎没有任何风险的康庄大道!丽莲另起炉灶或许能获得更大的成功,但也可能失败。写系列作就不同了,怎么样商业成绩都不会太差的。
“对你,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说,当初决定签下你,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没有之一——我过去也和很成功的作家合作过,成功的程度不必去比较,但在让人省心这一点上,没有谁能比得上你了。”最终,保罗对人在长岛度假,还想着写作的丽莲如此称赞道。
这不只是因为丽莲笔耕不辍,还因为她之前说起最近的生活,显示出来的简单——要知道。很多作家一朝成名,立刻会陷入到浮华生活中。花钱如流水不说,也没精力写作了。丽莲就没有这类毛病。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她一切都很稳定踏实,非常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