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脸上的兴奋已经没有掩饰了,丽莲就算再迟钝,不知道他是个‘掘金男孩’,至少也能感受到对方的不怀好意。几乎是立刻,她脸上的表情严肃了一些,往一旁退开,和菲利普拉开了距离。
“怎么了?”菲利普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同时跟着丽莲移动了两步。
“不,太热了,您能让开一点儿吗?”丽莲不想撕破脸,一只手朝脸蛋扇风,好像真是多喝了一点儿,需要身边空气流通一些:“让我一个人呆会儿吧,‘巴纳德先生’……您去和别人说话吧,那边那位女士好像一直在看您。”
“对我来说,您现在就是最重要的。”菲利普听懂了丽莲婉拒的暗示,尽量将话说的含情脉脉,这是他和表哥托尼学到的一招,需要眼神和说话相配合。
然而丽莲并没有从中感受到他的魅力,她只觉得烦躁——就在她实在忍不了,打算撕破脸就撕破脸时(反正大家都不认识,这一次派对见一面,估计一辈子不会再见面了),突然有人挤进了她和菲利普之间。
“富尼叶小姐!希望您不会觉得我来迟了……真抱歉,虽然是我邀请您来的,但却没有时间陪您……希望您能体谅,毕竟我算是今天这场派对半个主人,很多事不得不去做。”弗莱明·富兰克林满面笑容地对丽莲说道。
说完后冲丽莲点了点头,才看向另一边的菲利普:“您好……您是富尼叶小姐的朋友吗?我刚刚看到和您同来的莱斯特先生了,我还以为您是莱斯特先生的同行或者朋友呢——因此还诧异,您居然和富尼叶小姐认识。”
弗莱明·富兰克林看到了菲利普对丽莲的纠缠,原本是打算看戏的,不过随着丽莲表露出不耐烦,菲利普明显没能吸引到她后,他就站了出来。
一方面,戏看到这里已经没什么意思了。真要是好莱坞那一套,掘金男孩儿找上美丽姑娘,以为她是富家小姐,最后发现是个穷姑娘,最后爱情和金钱之前选择前者,那倒是挺有观赏性。可是,这不是一开始就行不通么?那姑娘对那个打她主意的男人根本没兴趣。
另一方面,弗莱明·富兰克林自诩是个‘绅士’(不管其他人承不承认这点),看到女士都不愿意了,肯定是要上前解围的。
“啊……富兰克林先生……”不同于弗莱明根本不知道菲利普的姓名,菲利普当然知道他是谁。不只是因为弗莱明是今天这场盛大奢华的派对的半个主人,更因为弗莱明·富兰克林这个名字在上流社会本来就广为人知。
菲利普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了,在他的视角里,弗莱明·富兰克林会说这样的话,就是对他的一种警告——即他知道他是什么人,和托尼是差不多的,话里话外不过是警告他远离这位出身不俗的‘富尼叶小姐’(弗莱明·富兰克林确实有误导菲利普,让他以为丽莲是富家小姐)。
虽然菲利普并不怕自己的身份为人所知,,毕竟这种事本来就是瞒不住的。但问题是,最好不要一开始就让富家小姐们知道自己一文不名,至少得让她们对自己有一点儿好感再说——这也是表兄托尼教他的。
菲利普认为这挺有道理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了,富家小姐们确实很可能合上那道门,根本不给机会。
所以,当弗莱明·富兰克林的‘警告’出现,菲利普就算再不甘心,也不能再纠缠了。那样不只是他没有了接近‘富尼叶小姐’的机会,还会得罪弗莱明·富兰克林……最后他也只能尴尬地笑了笑,随便找个理由走开了。
“谢谢您。”菲利普走开后,丽莲才脸色放松了一些,对弗莱明·富兰克林致意:“还有,谢谢您邀请我来参加派对……我没想到是这样奢华的派对,真是大开眼界。”
这种级别的派对,如果是买票进场参加的,大概每张票能卖到上百美金。场地、食物什么的就不说了,光是酒水就能看出不凡,葡萄酒都是十来块美金每瓶的名酒呢!还有乐队,邀请来表演的艺人,后者都是能出现在高级夜店,甚至电视上的,出场费也不低……
啧啧……上百美金,这可是美元和黄金挂钩的时代,说是‘纸醉金迷’,真是字面意义上的‘纸醉金迷’啊。
“哦,别这样说,如果是刚刚的事儿,那是作为派对主人,以及一位绅士该做的——主人不能让客人为难,绅士也不该让一位女士为难。”弗莱明笑着耸耸肩:“如果是邀请您来参加派对,那就更不该道谢了!就算道谢也该是我对您道谢。”
“您能赏光到来,实在让这个派对添彩!您大概没注意到,自从您走进来后,大家都在看您、谈论您呢!我想今晚就会有很多人到处问您是谁了……然后一旦打探到您是谁,就会想尽办法邀请您去自己的派对。”
“圈子里总是这样,一个好客人大家都会争抢着要……只希望您到时候不要觉得心烦。”
“您实在过誉了。”丽莲想到了自己在城里时,确实会有不少人邀请她,有的邀请甚至莫名其妙(她和邀请方根本没有任何交集,都不知道对方怎么找上来的)。
幸亏大部分都被保罗过滤掉了,剩下的挑选着去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她对那些人别无所图,所谓‘无欲则刚’,倒不担心这有什么的。
弗莱明又和丽莲交谈了几分钟才离开……比他自己想的多呆了一会儿,不过他也不以为然——谁不喜欢欣赏美女呢?
这场派对之后倒没什么可说的了,虽然还有几个和丽莲搭讪的男士,但一切都是正常的那种。嗯,即使是会让丽莲感到不舒服,也不是菲利普那种了,而是另一种她很熟悉的、在六十年代美国非常常见的‘不舒服’。
毕竟这个年代的男性大男子主义都是明摆着的,甚至他们自己都意识不到问题所在呢……
丽莲本来以为派对之后,她和这位‘弗莱明·富兰克林’就不会有什么交集了,毕竟他们既不是一个圈子,也不是一个阶层嘛。但出乎意料的是,没过几天她就在‘商业街’的那家酒吧见到了对方。
“富兰克林先生?”丽莲走进酒吧,准备按照喜好点餐,省了今天回家做晚饭的事儿,然后就看到弗莱明·富兰克林站在吧台旁。他原本戴着的巴拿马草帽摘了下来,一只手拿着,一边扇风,一边和人相谈甚欢。
听到自己的姓氏,弗莱明下意识扭头,看到丽莲也有些意外:“富尼叶小姐?”
“你们认识吗?”原本和弗莱明交谈的男人坐在吧台位,往后仰了仰头,视线与丽莲交汇,笑着打了个招呼:“富尼叶小姐?您又来采购吗?今天来的倒比往常晚……您要喝点儿什么吗?我请您吧。”
“我借了邻居的车,开车来的,不能喝酒。”丽莲婉拒了。
当然,虽然是这么说,对方为她点了一杯没有酒精的柠檬苏打水,她也没有拒绝——这种程度的随意透露着熟稔,这让弗莱明感到好奇。
首先,他经过之前简单的接触,知道‘富尼叶小姐’并不是那种很容易接近的姑娘,请姑娘喝东西在她那儿可是很难行得通的。其次,弗莱明更了解自己这位朋友,他是一个真正有才华,并且恃才傲物的画家,也很少会这样对人和颜悦色。
他甚至是两人之间更主动的那个!
“……我之前在海边偶遇过富尼叶小姐,邀请了她去参加派对。”弗莱明回答了朋友刚刚问到的问题,然后看丽莲的注意力都在食物上,酒吧这时候又人渐渐多了起来,比较嘈杂,就压低了声音问:“您又是怎么认识富尼叶小姐的呢?”
朋友玩味地瞥了他一眼,原本只是不说话,是被弗莱明目光灼灼地盯着看了一会儿,才放下酒杯摊摊手:“酒吧里很多人都认识富尼叶小姐……准确地说,一开始只有少数几个人认出了她,但说出来后,大家就陆陆续续认识她了。”
“您看起来好像不知道?富尼叶小姐是个很有名的作家。”
“哈!只可惜她的作品虽然畅销,却不是什么真正有深度的作品,即使我看的出来,她不是不能写严肃的作品……只要和她深入地聊一聊文学、艺术、哲学,或者无论别的什么,就会知道,她是极少数称得上聪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