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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上西区故事(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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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他在为自己的专业骄傲,他虽然喜欢数学,因此去了普林斯顿念数学,但还没到那程度。他喜欢数学一方面是喜欢那种理性、确定、客观的感觉,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颇有天赋,从小就擅长。而自从他去了普林斯顿,他就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其实也没那么擅长了。

是否有天赋这种事,其实也是要对比的。而他在普林斯顿,进入数学天才的世界后就知道了,自己在这个领域是无法做出什么大的成就的。

虽然也有人认为,在一个伟大的、影响人类未来的领域,只要能做一些微小的工作,这一生也是充实的、满足的,甚至崇高的。但克里斯托弗不是抱有那种想法的人,即使他和但泽这个家族的多数人已经很不一样了,以至于他在家族内有时像个异类,可但泽们‘要强’这一点却是原封不动地刻在了他骨子里。

一定要获得大的成就,做出一番事业,做到某个行业的领军人物,成为狭义上的‘精英’才行。

克里斯托弗只是在刚刚意识到了,丽莲其实也有关注他——这一瞬间他感到兴奋、振奋,他当然知道追求过程中,姑娘也开始对他有所关注意味着什么,尤其丽莲是一个如此矜持的女孩儿。

他聪慧的、纯洁的、可爱的女孩儿,她真的彻底颠覆了克里斯托弗对异性的认知。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孩儿面对应接不暇的追求会是这样——不只是他,她的追求者还有很多呢,但不论怎样的追求都无法打动她。

确实存在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女士,在这个各种新思想不断冒出头的时代,一些先锋女性似乎认为‘爱情’妨碍了女性?所以她们选择了主动远离爱情,视之为毒药……虽说人有的时候就是会对毒药甘之如饴,但这确实让一些本身很吸引人的女士断情绝爱。

可丽莲也不属于这类,她的状态可比那些女士松弛多了,她似乎就只是有些疏离、矜持——丽莲确实不算封心锁爱的那类当代先锋女性,她只是作为华夏新世代女性,能够更淡然地看待‘爱情’‘婚姻’这些东西。

某种意义上,此时部分先锋女性那样‘仇视’,不也是一种在乎吗?而随着时代变迁,虽然还谈不到真正的男女平权,但越来越接近那个目标也是真的(至少主流现代国家内是如此)。而当女性不必一定是‘孤身一人’才能保持自主后,这才可能重新平常心地审视‘爱情’‘男人’‘婚姻’这些东西。

这样的丽莲在克里斯托弗眼中,难以捉摸、高不可攀,仿佛女神,你知道她不太可能会回应一个凡人的爱慕——‘爱’的确是个神奇的东西,在此时的社会认知中,克里斯托弗拥有比丽莲高得多的地位,是绝对的强者,但因为‘爱’他在丽莲面前却始终很小心,简直动弹不得。

“普林斯顿念数学吗?那你的头脑一定很好……我的数学一向……”丽莲想到了上辈子。

倒不是说她数学成绩差,应试范围内她的数学成绩是不错的,高考的时候150分的满分,也考到了一百三十几分,这也是她平常就有的水平。但她很清楚,那就是她的极限了,除非是特殊的试卷,不然她从来无法完全解决最后两道大题的最后一问。

她的分数不错,只是因为她能把该拿的分数都拿到手……这只能说明她基础不错,上课认真学了,且比较细心。

而作为一个华夏人,又怎么会不崇拜数学好的人呢?所以说到这里的丽莲再看克里斯托弗,是之前没有过的欣赏、赞叹、向往——克里斯托弗在这样的眼神中几乎要飘飘然了,他真没想过丽莲会因为他普林斯顿数学专业的经历这样。

虽说六十年代的美国还没有几十年后那样‘反智’,尤其这个年代是科学的年代,科学家们在整个社会都相当有存在感。但是,美国人的‘反智主义’也不是后来突然有的,应该说这个国家从一开始就有反智传统。

一个普林斯顿本科数学的履历而已,或许在普通人的世界是有一些光环的,但在追求姑娘,尤其是一位过于有魅力的姑娘时,很难讲这会不会起到反效果——很少有年轻姑娘会认为数学专业吸引人,更多会联想到不解风情的书呆。

丽莲回忆着两辈子都搞不定的数学问题,描述自己‘卡住’的部分,一脸的无能为力。而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还真的尝试要教会她,解决她的问题!他甚至问侍应生要了纸笔,要给丽莲更清楚地示意。

说实话,过去那么多年都搞不定的,现在也不会在酒吧听他说就一下理解。但即使是这样,丽莲也没有任何不耐烦,更不会觉得克里斯托弗这种表现‘an’……大概华夏人均‘智性恋’?面对一个数学学霸,给你侃侃而谈讲数学,即使听不懂,也会被吸引,或者至少是‘尊重’的。

终于,克里斯托弗的讲解告一段落,他才意识到刚刚似乎‘不太对’。但他放下纸笔看向丽莲,发现她居然是微笑着的,目光之中也没有丝毫不耐烦。

察觉到了克里斯托弗似乎是有点儿尴尬,丽莲眨了眨眼睛,侧耳倾听着酒吧乐队刚换的音乐,眼带笑意地站了起来:“哦,是爵士……谁能不爱爵士呢?”

这时候的酒吧舞池,就像是在派对上一样,很多人站了上去随着音乐拍手。时不时还会‘推举’某个人,这个人就会踩着音乐走到其他人围起来的中心,在众人的注视下秀上一小段。

而当丽莲解下白色毛茸茸的皮草披肩,在克里斯托弗目不转睛的注视中走上舞池,一点儿不意外的就成了全场焦点(实际上,她在散台坐着时就已经是整个酒吧的焦点了,说不清多少人在偷看她)。

众人不约而同地给她让开中心位置,丽莲也没有扭捏,不然她走上舞池干嘛呢?

还是爵士舞步,当走到中心位置时,丽莲才加上了手部动作。出乎意外的,她的动作并没有此时百老汇爵士那种‘精简感’。应该说,‘精简感’是一种舞蹈成熟的标志,很多复杂的小动作会随着舞蹈发展精简得标准,甚至抽象化……

丽莲的爵士舞,手指有很多小动作,包括爵士舞标志性的膝盖随着节奏内扣,都是战前的调调了,到五六十年代再看很容易觉得‘过时’‘老土’。

然而丽莲不这样觉得,因为穿越的特殊经历,她经常和多数人的感觉不同。一些大家会惊叹的新潮的东西,她也觉得哪里看过,完全惊喜不起来。而一些所谓老掉牙的东西,则会觉得和现在正流行的没什么分别……对她来说,似乎只有好的坏的,没有时髦的过时的。

一般来说,战前,尤其是二三十年代的‘地下爵士’时代,其舞蹈动作应该显得更加轻浮,粗俗一些说就是‘轻贱’。毕竟那个年代,‘地下爵士’来自大众,而这种东西野蛮生长,难免沾点儿‘三俗’,性化是无法避免的。

但丽莲随着爵士音乐舞动,丝毫没有‘地下爵士’的风骚轻浮——这是因为她长相端庄,身形严谨,所以无法那样卖弄吗?

不是,完全不是!总被说成是‘绝代佳人’的丽莲·富尼叶,她的美可不是战后最为推崇的大家闺秀类型,未嫁的时候是秀丽的大小姐,结婚了就是完美的家庭主妇。往往有一头金发,眉清目秀、身材纤细,穿一身能衬出她们纤细腰身的迪奥‘新风貌’连衣裙……

丽莲·富尼叶,其长相与身材正是这个年代最为迷恋的美女标杆——身高5英尺7英寸,三围91-63-88,脖围12又1/2英寸,大腿围19英寸,小腿围13英寸,脚踝8英寸……这些数据,即使是参加选美,也足以做选美皇后的标杆了。

关键是,瘦不见骨,堪称尤物。

至于面庞,她有一张桃心一样的脸,眼睛大而精致,眉毛是细而弯的,鼻子笔挺细利,嘴唇如樱桃,纤巧且唇弓明显……这样一张脸,总结起来就是娇媚、绝对女性化,是波光艳影几乎要灼伤人眼睛、根本不能长久目视,呼吸之间就要撩动情欲的程度。

其他大美女如果面庞女性化,一般会有英气的眉骨,或者倔强的鼻子来做中和。这样才不至于一路往柔媚去,第一眼惊艳之后,很容易腻,或者陷于俗气。但丽莲不这样,仿佛是尤嫌不够一样,她的‘色泽’也一路女性化去了。

她的头发说是栗色,其实带着橙调,再加上宝石一样的光泽,就仿佛是油画里才会有的华美古典。然后她还有蓝眼睛,不是常见的灰蓝,而是一种纯净的冰蓝色。更妙的是,虹膜上放射状的深色线条少而粗,还和虹膜泾渭分明,就仿佛是西伯利亚冰湖边深沉的北方密林,每当西伯利亚的寒风吹过,那是永恒的沉默与冰寒。

还有象牙一样的肌肤,白而细腻,每当她脸红,血色便从皮肤下涌上来,是强烈的生命力造就的艳丽!

这种情况下,只要她涂口红,色泽对比就会极富冲击力——宝石光泽的栗色卷发、冰川蓝的眼睛、象牙一样的皮肤、嘴唇鲜艳娇丽……美的毫无争议,还是能够映照出每个人内心欲望的那种美女。

然而就是这样的她,呈现的却是另一种相反的魅力。

外表娇媚到了诱人的地步,甚至会刺痛观者,于是就脱离了可以亵玩的处境,反而有了只可远观的高高在上。再加上她坦白的姿态,严谨而纯洁的心,于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极富冲击性的端庄清丽便自然流露。

现在也是这样,即使跳着极其性化的地下爵士,她也连挑逗的意味都不露……但大家还是被她吸引了,因为她跳得很美,而且看她跳舞,有一种期待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好奇。

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像是一位高明的脱衣舞演员,她往往脱得还不如普通脱衣舞娘多,但观众的注意力完全被调动起来了。跟随着她的动作,总是希望她脱下一件衣服,注意力来回被拉扯——到最后,脱没脱反而不重要了,这个过程中的情绪过山车反而更让观众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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