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不出意外的,除了丽莲,每个人都拿出了香烟,包括卡洛琳。
坐在卡洛琳对面的男士非常自然的将打火机伸到她面前:“我来替班德小姐点烟,至于你们就靠自己吧。”
一桌人除了丽莲,都开始吞云吐雾。不过相比起不喝酒还要找个理由,不抽烟倒是不需要特意说出来——此时大城市的姑娘们抽烟虽然非常常见,但还没有酒的普及率,酒是人人都喝的,就和普通饮料没什么不同。香烟多多少少还有一定门槛,尤其她还只是个准·大学生,这只会被当成是还没学会而已。
当然了,丽莲这个时候比自己抽其实好不了多少,高浓度的二手烟可不怎么让人愉快……不过她也是习惯了。
生活在六十年代的纽约,她见到的几乎每个人都是烟酒都来的。这个时候也没有几十年后默认的‘礼仪’,比如公共场所不吸烟什么的。只要她还在这个社会生活,这些就没法避开。
“……听起来很酷,你们的工作,嗯,证券经纪人?”卡洛琳掸了掸烟灰,吐出一口烟气:“感觉华尔街真是一个离我们很近,又很远的地方。总是听说各种各样的故事在华尔街发生,可是华尔街的工作是怎么样的,又说不清了。”
“相比之下,我只是个出版社编辑,就简单多了。”
其实也没那么‘简单’,卡洛琳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姑娘,还是大出版社编辑,这种女性少见的职场强者形象,在很多都市男性看来是很迷人的。当然,这也不妨碍他们和这样优秀的女性结婚后,迫不及待让她们做家庭主妇。
“不不不,别高看我们,我们的工作其实非常枯燥。只是从话务员那儿联系到有意向的有钱人后,想办法让他们接受我们的推销……高级经纪人或许更有权势,但他们的工作也和我们没有本质差别。”刚刚讲了一个华尔街‘笑话’的男士笑着说。
“相反,我一直对文艺界充满好奇,我还梦想成为一个作家呢!不过我的文章只被校报接受过,他们甚至连稿费都没有付我。”
丽莲这个时候还算放松,一只手托着下巴,想起了上辈子看过的华尔街相关影视剧,挑了挑眉毛:“您在糊弄我们吧?你们的工作怎么可能枯燥,金钱的流动对大多数人来说胜过一切刺激,不是吗?只要看到钱来钱去,哪怕每天只是重复地打电话,也能心潮澎湃。”
“哦!富尼叶小姐,你完全说到重点了!”贾维斯·格林朝丽莲举杯:“是的,其实我们的工作并不比其他工作更令人激动,但,ney,啊,ney,它胜过了一切!不管是谁,面对一秒钟上千上万的钱,都会血脉偾张的。”
“所以很多华尔街的交易员才那么敏感?”丽莲这也是想到了相关的影视剧,不过这类题材此时不太常见,偶尔出现也探讨的不深入,所以她又补充道:“我曾听人说起过一些交易员小故事,有的交易员脾气很坏……”
“哦,我们是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员不是一回事……不过交易员的确是一群敏感的家伙。”贾维斯·格林饮下一大口酒,笑着说:“或者‘敏感’实在太温和了,应该说‘狂躁’。但不怪他们,他们的压力太大了,一个决定可能是几十万的损益。”
“所以boss们对高级交易员也非常纵容,只要工作没问题,无论他们干什么都尽可能满足。我就知道有个家伙,一定要住在老家蒙大拿的牧场里,为了不妨碍工作,他的boss每礼拜都两次包机,专门接送他往来于蒙大拿和纽约。”
“啊,那还算是个好家伙,只需要花钱包机。我还听说有个交易员有暴力倾向,他身边的男孩儿们和女秘书,全都干不长。哪怕如此,他的boss也不在乎,只给他身边的人增加奖金,尽可能延长‘使用时限’而已。”另一边的男士插话。
卡洛琳也知道职场黑暗的一面,但华尔街的‘黑暗’还是让她露出了吃惊的表情——只能说,普通职场黑暗的极限,也就是华尔街可以拿来说笑话的‘日常’,那的确容易有一种冲击感。
而和卡洛琳不一样,丽莲表现得很平静。这引起了男士们的好奇,宵夜被端上来后,贾维斯·格林一边帮她挪动了一下占位置的杯子,一边好奇地问:“富尼叶小姐有朋友在华尔街工作吗?您对华尔街的认识并不像一般的道听途说……”
丽莲‘唔’了一声,拿起叉子:“我没有认识的朋友在华尔街,只是喜欢读一些课外书,所以很多东西都会知道皮毛……不过即使没有课外书,我也能猜到,华尔街有着外人不知道的黑暗面。”
“毕竟那儿挣钱很多不是吗?而挣钱总是不容易的。”那么多金钱的流动,让这个国家最聪明、最具人脉的家伙都往那儿卷。卷到一定程度后,人就异化了,而且会开始卷专业不相关的东西……可想而知是怎样的修罗场了。
“啊,真是至理名言!这句金句应该被写在华尔街的交易大厅内——挣钱总是不容易,所以我们的生活才那么可怕!”贾维斯·格林举杯:“让我们碰一次吧,敬金句。”
大家笑着碰杯。
这次音乐会后的宵夜约会并没有在丽莲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结束后男士们就分别送两位女士回家,期间并没有发生别的。这让丽莲很快将贾维斯·格林给忘了,直到哥伦比亚大学开学日,她再次见到贾维斯·格林。
丽莲一年多以前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她的学院是哥伦比亚大学两个半本科院之一的‘哥伦比亚学院’——此时哥伦比亚大学下有多个学院,不过本科学院就两个半,分别是哥伦比亚学院、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巴纳德学院,其中巴纳德学院就是那‘半个’。
因为巴纳德学院是一所原本独立的女子学院,并入哥伦比亚大学后它依旧非常独立,有自己的董事会、教职工体系、设施等等。
丽莲上辈子时,哥伦比亚大学大概还多一个通识教育学院的本科院,不过这是1974年的事,当下还不存在。
丽莲读的专业是‘英语文学’……嗯,挺‘普通’的,不过她也没有太大的选择余地。当初申请大学的时候,她的个人条件就是顶级名校得看运气,所以她不可能挑太厉害的专业去报。而在众多普通的专业里,‘英语文学’算是她比较喜欢的了。
等到丽莲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也没想过换专业。主要是她对理工科不感兴趣,商科之类也差不多。剩下要在文科、艺术里选,‘英语文学’好像也不坏。而且她现在也是个作家了,未来还打算做编剧、实现上辈子的梦想,那‘英语文学’方面精进一些,好像也是应该的。
而且说实话,按照哥伦比亚大学的风格,文科生的专业还真不那么重要。因为哥大在本科教育上的特点是‘均衡’,公共课多且鼓励学生们什么方向都尝试——真要深入学习,还是得等到硕士阶段。
丽莲大可以‘英语文学’学着,到时什么感兴趣就多接触……当然,前提是她还有余力。要知道六十年代的美国大学,还是藤校,那也是很卷的。
丽莲就是抱着这样对未来四年大学生涯的胡思乱想,在8月底的一天来到了哥伦比亚大学……说起来也是很神奇了,明明在纽约也呆了一年了,而且她还是一名已经被哥大录取的准大学生,居然从来没来过哥大本校区。
或许是因为美国城市内不同区域间的封闭性?如果是在华夏,城市内的不同区单纯就是一个划分而已,行政管理归行政管理,老百姓生活上是没感觉的。大家一般不会有很强的‘区归属感’,强调自己是哪个区的(就算会提及,其意义也和美国不一样),视跨区行动为大事。
而在美国就不同了,不要说‘区’了,就是不同的街,也可能一街之隔,大不一样。大家以居住的区分出很多东西,很多时候别的都不用说,只说自己住哪个区,一切就尽在不言中了。而且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比如说上班之类,大家也不会跨区行动。
尤其哥伦比亚大学位于曼哈顿岛北部‘晨边高地’,属于是曼哈顿居民娱乐都不会去的地方(上城居民还经常跑下城的夜店什么的呢!),加上这里紧邻纽约黑人聚居区哈勒姆,丽莲就更不可能往这个方向跑了——
丽莲没有种族歧视,问题是,黑人区治安普遍较差是事实。尤其曼哈顿哈勒姆区,本身也确实是纽约治安重灾区……她不想以身犯险,就不会往曼哈顿北边跑。
当然了,这并不说明在哥大上学也很危险,还是那句话,城市内不同区域之间是相对封闭的。虽说哥大和知名的黑人聚居区哈勒姆相邻,但多数时候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哥大的学生也不会来这边从哈勒姆跑到哥大。
再说了,学校也有自己的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考虑到哥伦比亚大学多的是富家子,一个个都是‘千金之躯’,这方面应该是值得信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