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并没有图省事儿,首要考虑将《驱魔夫妻》推给费比安出版社。
虽然费比安出版社也是大型出版社了,但它的确不是主要做恐怖小说的,旗下甚至没有正牌的恐怖小说杂志(《阿瓦隆》实际上是奇幻杂志,而且也不算厉害)!将《驱魔夫妻》交给它们,能否运营好就是一个问题。
但如果将《驱魔夫妻》交给一个经常推出知名恐怖小说的出版社,情况就会很不一样。那种出版社熟悉运营这个题材的小说,不知道能带来多少帮助!别的不说,它们肯定有知名的恐怖小说丛书系列,而只要将《驱魔夫妻》放进那个丛书系列,就有保底销量了。
再者说,作家的第一部作品由哪家出版社出版,这也是很重要的!虽然不是不能合作不愉快,下次换人合作,但如果不是嫌事业太顺利,没必要这样给自己增加难度——作家与出版社的合作,就像是一对恋人结婚,结婚了也可以离婚没错,可结婚始终是一件严肃而重要的事。
嫁人嘛,怎么可能和谁都一样?一开始郑重考察也是应有之义。尤其这还是‘第一粒扣子’,更要扣好。
丽莲之前只是在杂志上登载中短篇小说还可以不在意那些,现在是要正式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了,这些是无论如何该重视了——甚至,正是因为丽莲被保罗安排在费比安出版社工作学习,还连续有作品连载在费比安出版社旗下杂志,更不能首要考虑费比安出版社!
不是说费比安出版社绝不能合作,只是合作排序并不高。不然显得太主动了,就容易被拿捏,而且有什么合作不畅快的地方,会更容易被打感情牌……
“……是的,是最近代理的新人,非常出色!这是她的第一部长篇作品,你一定要看看!之前发表过中短篇作品,我也带来了。”保罗将《驱魔夫妻》的部分稿子,以及丽莲之前已经发表在杂志上的作品都拿了出来,给一位朋友看。
这位朋友是一家名为‘戈德堡出版社’的管理层,负责筛选小说类出版物的人之一,和保罗也认识超过20年了。
这位朋友去年就听人说保罗又复出了,不过这次不再代理多人,而是只代理了一个新人作者。当时只认为他是闲不住,给自己找份工,但又不想太辛苦,所以才只代理了一个新人作家。后来一直没什么动静,还以为猜对了。
但现在看老友一脸狂热,工作十分有激情的样子,朋友又觉得可能猜错了——说不定保罗是认真的!正是因为非常认真,充满了理想,于是从新人中选择出众的苗子……他想要捧出真正才华横溢、能征服大众的天才?
抱着这样的想法,这位朋友试阅《驱魔夫妻》底稿复印件时也多了几分认真。
和保罗一样,他无法当面读完这部长篇作品,所以在和保罗吃完饭后,保罗告辞离开,他才有时间去读。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其实并不意外这是本好书,毕竟那可是保罗交口称赞的新人新作!就该有这样的水准。
保罗只是这几年退休了而已,不代表他的眼光,他的文学品味,他的市场敏感度……这些东西都消失了。他看好的作者和作品,总不会差。
但是,好作品和好作品也是不一样的!
虽然也有文学代理人和编辑看走眼,毕竟宝藏扫地出门,以及寄予厚望的作品却惨遭市场冷遇的故事都时不时流传在出版界。但总的来说,足够专业的人眼里,一本书的好坏是能心中有数的。尤其是好的突出和坏的突出这两种,甚至不需要太专业的人都能一眼看出来。
《驱魔夫妻》在这位朋友眼里属于好的突出的那种,因为如果将自己当成是普通读者,这也是一部非常有魅力的作品——这对他们这类职业的人来说是很难的,他们看过太多好作品了,口味会更刁钻。另外作品看多了,好的坏的,感觉有时也会变迟钝,不能敏锐感知到一部作品的优缺点。
在这位朋友看来,《驱魔夫妻》是一部完美的作品。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完美,挑剔一些的话,这部小说问题太多了!而是相对的完美……当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很多问题都会被忽视,仿佛不存在一样。
这部作品有一个引人入胜的开头,一个让人拍案叫绝的核心idea,两者结合对于一本商业小说已经足够乱杀了。但这部作品还不满足于此,优秀的场面感、恐怖小说的氛围塑造、行云流水的节奏……优点太多了。
读完之后,朋友几乎是立刻给保罗打去了电话:“……是的,我已经读完了,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个幸运的老东西,居然让你挖出了这样的钻石——那位‘李夫人’,是位女士对吗?真是个奇才!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她妙手偶得,从她以往公开发表的作品,倒是不像。”
“所以她是真的有这个天赋喽?啧啧啧。”
“我过去没见过这样的作品,但读完之后只觉得应该多来点儿,实在是太有趣了!大概这部小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它会不会太新潮了。”朋友在电话这头解释道:“我们的女主人公实在太能干了,不是吗?”
“哦!她和汤姆的对峙,还有后面一起并肩作战,都太让人喜欢了!这个女人太有魅力!”汤姆就是《驱魔夫妻》男主人公的名字。
“但我们这样认为,不代表大众也这样认为,我不太确定会有怎样的反响……毕竟,老伙计,这样的作品我们也没有出版过。”
的确,在1960年,一个独立自主、能力各方面都能和丈夫比肩,甚至有的还更胜一筹的妻子,那是有可能碍一些人的眼。
不过这就有些落后版本答案了,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也是大众思维变化很快的时代!六十年代初,女性还几乎没有怨言地走进婚姻、成为家庭主妇。这个时候意识到不对的女性不是没有,但少之又少。
然而只是几年而已,女性就是另一幅面貌了。尤其是年轻一代,越来越接近丽莲印象中欧美大妞,就是完全不受规训的样子……
只能说,世界变化很快,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一直关注着社会变化的人,也很难预料到一些事会变化那么大、变得那么快吧。
“所以,你担心这会影响到什么?”电话那头的保罗听懂了朋友的意思,挑了挑眉,语气满不在乎。大有你如果回答肯定,那就不必再谈的意思。这是因为他确定《驱魔夫妻》是一部非常棒的作品,有眼光的出版社都不会放过。
果然,不出所料,朋友连忙否定:“不,那不是问题,或许会有一些人厌恶那个,但那只是说明这个故事不是卖给他们的。大部分人会爱这个故事的,还有另一部分人,男女平权的倡导者,他们更是不能拒绝这样一个故事。”
“一本小说只要能卖给一部分人就可以,没人可以做到一本书卖给全世界每个人。”
当然,如果这本书有巨大问题,导致注定失去一大片潜在受众,那对出版社确实是个问题。毕竟出版社选择出版小说时也是要做风险控制的,一大片潜在受众废掉,风险就会大很多,这也是明摆着的。
不过也不用那么在意这些,先不说丧失大片潜在受众的作品其实依旧可以出版,具体要看作品质量,也要看出版社的一些考量……就说《驱魔夫妻》也没到那份上,只是女主人公比较出色而已,多数普通读者可能都不会注意到她是否‘抢了丈夫的风头’。
“……总之,我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这是我今年最大的惊喜了。”朋友还在电话这头赞叹不已:“所以,我们尽快见一面吧,保罗!我们得见面后聊一聊,聊一聊《驱魔夫妻》这个故事,我都等不及要将它推向市场了!”
保罗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老朋友的邀请,毕竟他将《驱魔夫妻》的底稿复印件送去人家那里,目的不就是这个吗?当然,能不能谈成是另一事——如果这个没谈拢也不用着急,反正还有别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