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颜春光搞得哭笑不得,打开主卧的柜子,把藏在里面的搪瓷缸子拿出来,塞到孟淑梅怀里,说:“给你用,你那个掉漆掉得快成黑色了!”
孟淑梅连忙抱住,唯恐掉在地上,欢喜又舍不得,“那这个新的给你用,我用你那个就行。”
颜春光严肃着脸:“你是当妈的,你最有资格用新的!”
孟淑梅略略发福的脸庞泛着红光,细看眼睛里还有泪光闪过,她笑着说:“那行,我用新的。”
晚上躺在床上,心脏怦怦跳,辗转反侧,跟颜国柱说了今天的事情,感慨着:“要是没有光儿,就指着颜秋芬和颜冬至,咱们两口子死了估计连副棺材都混不上。老天到底待我们不薄,又给了这么好的一个闺女。你都不知道,我听见她说我才有资格用新的时候,心里头是啥滋味,又想乐,又想哭。”
孟淑梅说着说着,就笑着哭起来。
她父母缘分浅,刚刚有点记忆,母亲就得急病死了,没过多久,后妈进门,对她不好,将她当小丫鬟使唤,没多久就怀孕,生了个儿子。
赵北省有个民间小调,叫《小白菜》:小白菜,地里黄,三两岁,没了娘,跟着爹爹还好过,就怕爹爹娶后娘,娶了后娘三年半,生个弟弟比我强,弟弟吃面我喝汤,端起碗来泪汪汪。
孟淑梅一度以为,这首歌就是写给自己的。
她的父亲是农村画匠,是手艺人,家里条件不错,比别人家都富裕,可她却过得饥一顿饱一顿的。小小的她,唯一的梦想就是赶紧长大,脱离这个家,过有吃有喝的好日子去。
长到13岁,她就跟着同村的人来到了燕市,之后在这里长大,结婚、生子,扎下了根,成了首都人。
曾经以为,她一辈子都不会再回到那个小山村,可是颜春光四岁那年,颜秋芬和颜冬至接连得了肺病,她一是怕颜春光也被传染,二是要分出更多精力来照顾两个大的,实在没办法,只能把颜春光送了过去。
大概是因为她长大了,成了首都人,有了自己的房,嫁给了工人,这次把孩子送过去,也不是无偿的,继母对她极尽讨好,对颜春光照顾得也十分尽心。
但不管此时对她的态度如何,她都深深恨着父亲还有继母。童年受到的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逐渐淡忘,但她这一辈子都不愿原谅。
所以,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就拼命疼爱他们,好像把自己童年缺失的,渴望的,都在他们身上补齐。
也正是因为在孩子们身上倾注了太多的爱,也愈加让她难过,幸好,幸好他们还有春光。
颜国柱安慰她:“咱们两个就做一对狠心人,说了不再管两个大的,就不再管,以后,就兹当只生过春光一个孩子,好好吃饭养身体,看着她结婚生子,帮她带孩子!”
孟淑梅憧憬着女儿结婚生子,说:“也不知道咱闺女将来找个什么样儿的?”
上次雕漆厂的韩良源大师要给春光介绍他的徒弟海一明,孟淑梅怕女儿对介绍对象的事情反感,本来打算晚上跟她好好说说这事儿,结果,颜秋芬来了,闹腾了一场,她走了之后,孟淑梅心里头难受,也没心思跟颜春光说什么。
这么一耽误,韩良源还以为颜国柱不乐意,就又给海一明介绍了别的姑娘。
颜国柱回来跟孟淑梅一说,孟淑梅倒也没觉有什么遗憾的,只能说明这不是小闺女的缘分。
听媳妇儿这么说,颜国柱眼前就浮现出了唐铮的脸,寻思着,闺女要是能嫁给那样的人,这一辈子就算是不白活。
孟淑梅和颜国柱才因为昨天女儿暖心的话,感动了半宿,第二天就被颜冬至寄过来的信气个半死。
给颜冬至寄出上封信时,还没有收到他想和萧丽珠结婚的那封信,所以信中说的是,想让他回城来,接孟淑梅的班儿。
而颜冬至的这封信是针对让他回城这件事情的。
颜冬至说,希望孟淑梅能把替她班儿的名额让给萧丽珠,让对方先回城来,说陕北那边的生活太苦了,他实在不忍心让自己的对象继续受苦。萧丽珠也不是别人,两人虽然目前还没有领证,但早就山盟海誓,互许终身,这辈子都不会变的。
反正,表达的就只有一个意思,想让他回城,就得先让萧丽珠回城!
气得孟淑梅上手三两下把信连带着信封给撕个粉碎。
“还威胁老娘,我呸,真当你是老娘的心肝宝,非得把你弄回来不成!颜冬至,你在我心里头,连前院的秦老太都比不上!”
她指挥颜国柱:“赶紧给那小王八蛋写信,就说我听说他要一辈子扎根陕北,和萧丽珠结婚,很为他高兴,祝愿他们为陕北的建设事业继续发光发热。”
颜春光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颜冬至的信已经碎成了渣渣。
孟淑梅和颜国柱不管怎么发誓、发狠,说以后不再管颜冬至,就当没生过这个孩子,但仍旧一次次受到伤害。
颜春光想让他们开心起来,就打算把请他们去老莫餐厅吃饭的事情提到日程上来。
孟淑梅是想去的,但又觉得那不是她能去的地方,而且太贵了,颜国柱也不想去,说是五几年雕漆行业刚成立联合会的时候,他被带着吃过一次,吃不惯那味道。
三商量五商量,倒是做通了孟淑梅的工作,颜国柱还是坚持不去,跟颜春光说:“你跟你妈去吧,你妈高兴了,我这心里头也就好受了。”
颜春光也没再勉强他,周日,带着孟淑梅再一次走进老莫餐厅大门。
在门口时,孟淑梅就开始啧啧不停,进到里面来之后,更是跟乡下人刚进城似的,瞅哪儿都新鲜,看哪儿都震撼,眼睛一直圆瞪着,要不是怕人家笑话,都想走过去摸两把,看那金灿灿的墙壁镶嵌的是不是金子。
她努力控制着自己,别搞得跟乡巴佬似的,得维持着体面,不给闺女丢人。
颜春光小声给她介绍着,并不觉得她丢人,过来这里,不就是为着长见识的嘛。
他们就坐在距离上次不远的地方,可以更加清楚地看见那架木质屏风的一侧。
孟淑梅拘谨地坐下,声音都不自主放轻,目不暇给,还顾得上问颜春光:“你那同事,叫王蔓菁的,请你来这么贵的地方吃饭,你啥时候回请呀?”
颜春光:“我不打算回请她了,我把那条红色带金丝的纱巾给她了,还了人情。”
那条纱巾是今年2月份在百货大楼买的,三块五毛钱。纱巾用处很大,可以围脖子上,保暖装饰用,在刮大风的时候,也可以蒙住头帘,免得沙子灌进眼睛、鼻孔嘴巴里。
这条纱巾颜色十分紧俏,颜春光跑了好几次百货大楼才买到,是孟淑梅给她钱,让她自己买的生日礼物。
不过买了之后,却因为颜色太招摇,一直没有机会用,还是全新的。
孟淑梅有些可惜那条纱巾,多好看,多显眼,走在大街上,所有人都会注意这一抹红。不过三块五的价格,还了老莫餐厅的一顿饭,也算是礼尚往来了。
侍者还是上回那位,显然认出了颜春光,对她笑得更温和了,拿了菜单来,问要点些什么。
颜春光早就想好了,对着菜单点了和上回一模一样的。
孟淑梅心里头提溜着,每听颜春光点一道菜都觉心在滴血,心说咋点这老多,但碍于侍者在,也不好说出来给闺女丢人。
等侍者走了,她才小声说:“点这老些,太贵了。”
她太矛盾了,一方面觉得倍有面子,心里头高兴,对点的那些餐充满了期待,心想一会儿我得好好吃,慢慢吃,记住每一道菜的名字和味道,回去跟老姐妹们好好说一说,对,得稍微低调些,不满世界宣扬,但是跟关系好些的人显摆显摆,是没问题的。
另一方面,又觉心疼,齁老贵的,两人一顿饭赶上一个月的饭钱了!
“没事,咱又不老来吃,尝个新鲜。”
不多一会儿,点的餐上齐了,颜春光给孟淑梅介绍着菜品,两人边聊边吃,十分愉快。
此时,正有一位高大挺拔的年轻人从屏风之后走出来,脚步稍作迟疑,朝着颜春光这桌走来。
作者有话说:
这个年轻人是谁,好难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