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还剩点滴空闲时的怜爱,遗漏给了他的次子和三子,以及一星半点的感性给了幼女卡罗琳——那是他与妻子感情最和睦的阶段,哪怕这并不影响他们各自找情人,也在有时共同陪伴小女儿的片刻乐趣里,定格了多个美好的记忆片段。
至于最小的菲利普,没有更多了。毕竟,奥古斯特先生不缺儿子。
“菲利普?”
第366章
苏玳漠然地从父亲和那个女人中间穿过,无视奥古斯特先生不满的疑惑,以及那个女人尴尬而局促的神情,就像一个陌生人,对他们视而不见。
七岁的他,在发现他能看懂姐姐看不懂的书,比姐姐更快学会家庭教师教的知识,却依然得不到一个眼神后,学会穿上去世的双生姐姐的裙子,打扮成姐姐的样子,终于让母亲看见了他,对他微笑,让父亲夸奖他,像摸哥哥的头那样会摸摸他的头发。
十岁的他,却不想继续成为另一个人,哪怕是为了纪念与他一同出生到这个世界的姐姐。他不想再假装自己想念她,爱她,他明明讨厌她总是抢夺母亲的注意,讨厌她背对着大人在自己面前得意洋洋的样子。
可是,十岁的他没有决定自己穿什么衣服的权力。母亲的女管家告诉他,要么穿上裙子,要么什么都不穿。
他依然每天被打扮成一个洋娃娃,被带去母亲的社交场合,像随身挂件一样展示给别人看。
十四岁的他,个子还没开始窜高,却开始叛逆,或者试图用叛逆的行为,吸引父母的关注。
有一天,他趁着母亲不注意,从宴会溜出来,遇到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他从来没见过男孩,男孩知道很多他从未听说过的事,这让他很惊奇。当听说他不想再扮演女孩时,男孩自告奋勇地表示,可以和他换衣服,让他体验当回男孩子的感觉。
于是他们交换了穿着,他久违地做回了男孩子,男孩则扮成了女孩子的模样。然后他快乐地跟着新朋友出去冒险,还没跑出那栋楼,就被抓住了。
抓他的人把他当成了那个男孩,迷晕了他。当他醒来才发现,自己成了预备送给一位大人物的礼物。
十四岁的菲利普小少爷,是生长在温室里娇嫩的花朵。即便饲养他的人再不怎么用心,也从未让他经历过温室外的风雨。
他就这样毫无准备地跌进了温室外恐怖的真实世界,穿着男孩的衣服却像被剥去了一切。他的挣扎、怒骂毫无用处,在那些人手里,他如同一只小鸡崽一样脆弱无力。
可即便如此,他除了告诉他们他不是他们要找的那一个,也不敢说出真实姓名。
从小,他就被灌输可以去死,但绝不能不名誉地活。波旁家族不接受丑闻,波旁的继承人不可能有不名誉的后代。他害怕一旦说出身份,哪怕被放回去了,等待他的也是被父母抛弃,被家族除名的结局。
倘若是现在二十六岁的菲利普少爷回到过去,一定会嘲笑十四岁的自己——所谓家族名誉这种东西,在利益面前一文不值。只要他能给家族带来足够大的好处,即便他不是继承人,即便他不受重视,也能让所有人对他笑脸相迎。
但十四岁的小少爷还不懂这一点,他被当作女孩养了七年,在最绝望的时候,除了哭泣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也就是在那时,他遇到了同样以礼物的身份被关进来的,白兰地。
后来,当他发着抖,穿着完全不同的裙子回到楼上举办宴会的地方,他的母亲,以及忙着满足母亲和她的情夫时刻冒出来的新要求而团团转的助理保镖们,没有人知道他遭遇了什么。
母亲见到他,只是呵斥他不该乱跑,随后让一名助理带他回家。助理自然不比女主人的心不在焉,几乎立刻就发现了他穿的衣服不对。可是即便心里有疑问,却因为担心被雇主认为自己失职,在他保持沉默时,同样乖觉地选择了闭口不言。
那一天就这样过去,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除了他自己。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不再抗拒穿女装,因为从女孩的打扮里,他能得到安全感。
直到多年后,在一个特殊的场合,他再度遇到了白兰地——那个在黑暗中,为他打开了房间出口,让光亮涌进他心头的身影,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英国,伦敦。
白兰地坐在车里,透过望远镜,看着从唐宁街10号那扇黑色的小门里出来的身影。他穿着一身白色的高定西装,前胸口袋则露出一角黑色的方巾,戴着黑色的手套,双肩披着黑色的大衣。极简的黑白将他那双碧色的眼睛衬得更为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