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乔脸突的一热。
“宝宝你看看爸爸!”
缅因猫焦急的声音如远似近,乐乔被脸蛋火辣辣的感觉唤回神智。
姜一卿死死皱着眉,满眼着急,指腹拼命擦拭他的脸颊。
原来脸热是因为被搓哒。
( ̄▽ ̄)
“没事,是果汁。”金雕舔了一口缅因猫搓下来的残留物。
被柔软的湿帕子擦完脸,擦完小爪子,小人类又是香香软软的小蛋糕一枚了。
承载着人马们历史和回忆的迷宫森林坚强屹立,只是有许多地方破损严重。
得到灰狼先生“确认安全”的肯定后,人马们便自动自发扛着树苗和材料,组队浩浩荡荡出发维修迷宫。
回到人马大叔的家,四只幼崽各自被强硬地塞了一碗热乎乎的蔬菜汤喝。
食物养育生命,也治愈心的伤痛。
随着热汤下肚,痉挛的胃被抚平,他们紧张的神经跟着缓缓放松下来。
这一趟迷宫遭劫,巴颂受伤最重,双胞胎伤口也不少,小人类受伤最轻,但因为皮肤白嫩,血痕反倒触目惊心。
马群的医生诊疗完毕后,巴颂和双胞胎便被催促去擦洗休息,客厅剩下小人类一家,人马大叔,贺昭和灰狼先生。
人类的诊疗由贺昭负责,执行护士灰狼先生。
乐乔&姜一卿:→_→人毛过敏,贺昭也不容易呀。
唏嘘!
咳咳,缅因猫知道的秘密,在纪姜家就不再是秘密。
灰狼先生解开人类幼崽的衣服检查伤口的时候,一大把金色野花撒落一地。
乐乔眼疾手快捞到一朵。他很想去捡那些掉落的花,但诊疗正在进行中,他就眼巴巴看着那些野花。
纪天川蹲下收拾,这些野花已经蔫嗒嗒的了,花瓣边缘泛黑萎缩。掉出来的时候,花瓣纷纷脱离花萼零落。
“这就是帮你们辨路的野花?”
姜一卿职业病发作,好奇地打量金雕手里的野花。巴颂把历险过程说得清清楚楚,他知道有段路是有野花指引。
观察片刻后,姜一卿挑出几朵看起来还算精神的花,在得到人马大叔的同意后,把它们丢在屋内的自留地:
“宝宝别担心,只要没彻底失去生机,有能扎根的土地或者植物,它们就能复生。”
人马大叔取来喷壶薄薄洒了点水:“对,这种花还会假死哩,喜欢在迎风处盛开。当年我招呼客人去迷宫玩,他看见这花淹没在水潭里,给捞上来撒在旁边地上,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长了那么大一片。”
他隐晦地瞄了眼贺昭。
更没想到会在今天救了他的孩子们和小人咪一命。
“因为噬风的特性,它有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哦,金盏婪风。”姜一卿的专业科普获得了小人咪崇拜的目光。
“宝宝也是注意到它的特点才关注到它的吧?”缅因猫眼睛闪闪发亮,激动不已。
这说明什么!说明宝宝有当生态调查员的天赋,遗传他!
人类和类人裔哪来的遗传哦。
但是——
金雕宠溺地看沉浸在自我世界中不知天地为何物的猫咪。
没毛病。
宝宝就是有天赋,他们就是一家人。
乐乔有点心虚。
不是哟,最开始只是因为这花长得漂亮。
对出生就困在末日基地里的人类来说,大自然生机勃勃的花花草草太有吸引力了!
他能不犯花痴吗?
不能呀。
要说这金盏婪风,它是野外探险者最乐意看见的植物之一,无毒能吃,还能识别风向。
雨天雪天这种水汽充足的日子,金盏婪风会进入假死状态,收缩成绿色的小包,假装自己是植物上的小疙瘩。
看见它意味着最近几日都是晴天。
姜一卿打算过几日带盆土过来,移植一盆这个幼崽的救命恩花回家。
小人类惊喜地呀一声,扑上去蹭缅因猫的脸颊。姜一卿别一朵金盏婪风在他耳畔,在人类明媚的笑容旁,枯萎的花竟然有些重焕生机的意思。
大家言语中都是对金盏婪风“颇有用途”的赞赏,贺昭却觉得,13号喜欢金盏婪风没有其它理由,因为它漂亮,仅此而已。
他当年恰好学到这种花,正好想找片野生的观察花的特性,在迷宫里遇见,就随手捡了起来。
那段时间,他详尽地记录了金盏婪风的形状、颜色、尺寸、喜恶,唯独没有用漂亮这种主观的情绪词语描述过它。
看着亲昵着金盏婪风,眼睛乌黑发亮,喜爱之情满溢的小人类,他第一次觉得用这种词语也很恰当。
很漂亮,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