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他吃瘪的样子有点可怜,路多宝一瞬间稍微起了点恻隐之心,所以他没把那扇门关死:“演出,欢迎你来看。”
闵啸城显得很高兴,脸上都有光了。
这也让路多宝不懂。
一场演出居然值得这个人这么高兴。
吃完饭,路多宝以为闵啸城该走了,但他好像还有话要说,迟迟坐着不动。
路多宝很奇怪地问他:“你还有事?”
闵啸城理直气壮回:“等你演出。”
路多宝震惊地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下午1点30分,他们刚用完午餐,距离他晚上8点演出起码还有八个小时,如果闵啸城执意要待着,也就意味着路多宝要和他共同渡过接下来的8个多小时。
这让路多宝很焦虑。
他觉得自己和闵啸城的关系已经和小时候远远不同了,有那么鸡飞狗跳的离别,又分开那么久,两人现在能坐着吃上一顿饭就已经是奇迹,更遑论共处一室。
想想就度日如年。
但闵啸城好像没这么觉得。
他自顾自跑去翻餐厅架子上的书,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翻来覆去地看,一点也不想搭理路多宝。
路多宝没办法,只能先去收盘子。
闵啸城看了很久,终于在路多宝端了两杯咖啡出来的时候问:“能借我吗?”
这是本花鸟屿的风土人情介绍,路多宝刚来这岛上的时候人生地不熟,他那会儿心情也不是很好,不怎么和别人搭话,为了尽快熟悉环境就跑去书店买了一堆书和地图。
后来用了太久,地图都翻烂了,只有书还留着。
“想要就拿去吧。”路多宝说,并把咖啡递给他,“不加奶不加糖。”
闵啸城一顿,接过咖啡:“谢谢,看完了就还你。”
“不用,送你了,我留着我也没什么用。”
闵啸城很坚持:“不行。”
路多宝耸肩,不再争辩。
闵啸城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直到路多宝意识到并回看过去才掉转头,假装重新去看那些书。
“你现在……能看书了?”他问。
路多宝在心里偷偷翻白眼。
这人可真会聊天,好像他之前是个文盲似的。
不过路多宝确实小时候不喜欢读书,不光是教科书,他什么书都不喜欢看,捧着书就瞌睡,比安眠药还好用。
而且他特别能睡,上课睡,中午睡,晚上也睡得很早,就这样第二天还会迟到。
他不喜欢看书,不爱学习,更不愿意看网上那些狗屁的大道理,一个字都不想,那些心灵鸡汤的神逻辑和数学题一样让他头疼。
他只知道自己喜欢做减法,喜欢就要得到。
所以闵啸城的无聊刚好很对他胃口,因为他以为无聊的人更容易相处。
路多宝曾经想过,如果他俩以后一起过日子,肯定会比那些怨偶们轻松,因为他和闵啸城都不喜欢麻烦,大不了吵不过就干一架,有什么不能解决的。
结果后来的事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所以他尝试改变了,搬到花鸟屿上来,租了个僻静的房子,底楼开纹身店,二楼卖咖啡,三层住人。
他买了很多书,很多唱片,在岛上加入了一个乐队,他依然会有演出,但演出完了他不再流连夜店,而是独自回家尝试一个人消磨时光。
独自靠药物入眠。
这种改变也挺好。
生活就是有很多事情是没办法预测的,就像闵啸城从来没想象过会失去路多宝,而路多宝也从来没想象过他还会出现。
第37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2
路多宝觉得闵啸城这个人就像是一台计算精密的电脑,一本古老的图书,晦涩难懂又逻辑严密,和路多宝是截然相反的两个类型。
路多宝还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情形。
那天天气非常晴朗,海市难得万里无云,路多宝作为这一片的孩子王,脚踩滑板风一样地在小区穿梭,他挨家挨户地去按朋友的门铃,问他们有没有时间出来玩。
这时他在小区入口看到有几辆车浩浩荡荡开进来,最后停在他家隔壁那栋楼下,搬家公司的人忙着把家具往上搬。
户主是一对看起来很有钱的夫妻,男的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女的也很洋气,但看起来比男人年纪要稍大些。
路多宝很快注意到跟在他们背后下车的男孩——很高,穿着和同龄人完全不同的衬衫西裤,整个人看起来既冷淡又一丝不苟。
路多宝观察了一会儿,觉得他对搬家这件事可能不太满意。
男孩站在离车很远的地方默默看着,好像自己就是个局外人,好像这一切和他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