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头子周围一群人护着,不好近身。
江挽眠目光落在一旁的树上,几步跃上枝干,长剑在手间翻转几圈,他微微敛眸,嘴角漾起笑,“再见。”
长剑脱手,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飞旋出去,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噗嗤”一声,血肉被贯穿的声音炸开。
土匪头子竟是血溅当场,被一剑牢牢钉在另一棵树上,剑柄嗡鸣颤抖,逐渐停息。
缠斗的众人都不约而同的停下来,萧少卿擦了擦面上的血迹,“好恶心的打法。”
江挽眠手里没了兵器,从树上跳下来,友好一笑,“诸位,一个不留。”
残余的土匪顿时四散而逃,一片青黄里,又一片不同的色彩出现,马蹄声自山坡传来,那种倾倒山河的气势顿时自颤抖的地面席卷向每个人心间。
每一个士兵眉宇间都带着杀伐之气,那是只有在战场上真刀实枪拼过,才会有的眼神。
但这群训练有素的士兵,似乎并不是冲他们来的。
士兵手操不同武器,大部分是长枪,有一些是流星锤,还有的是长剑,对着那群土匪就开始碾压。
江挽眠蹙眉,这莫非是北渊的正规军?
来剿匪的?
他思索着,顺便脚一踢,拾起地上的大刀,准备给身后那个偷袭的土匪一个痛快,却突然迎面来了一只箭矢,速度快到他堪堪来得及反应。
噗嗤———
箭矢穿过身后那个土匪的身体,直直插/入被江挽眠钉在树上的土匪头子身体里。
江挽眠心间一颤,熟悉感涌上心头,他站在原地,愣愣看向那边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人。
失色山河间,那一抹黑色旗帜高高飘扬,上面赫然是龙飞凤舞的“奉”字,一笔一划都在诉说这支军队的风光伟绩,铁血过往。
不消片刻,最后一个土匪也倒地不起。
而这支军队,甚至只有一小部分步兵的兵刃染了血,其余的都是肃穆逼近,直觉告诉江挽眠,这些人此行的目的,定然不仅仅是剿匪。
猎猎旗帜前,是挺身巍然坐在马上的高大男人,那人剑眉星目,薄唇黑眸,凉薄无情,一身甲胄更显威严,光是让人看,都觉得腿软。
但江挽眠没动,也丝毫没有畏惧。
他就站在那里,等男人一步步逼近,直到能够看清那人全貌。
男人嘴角扯开弧度,露出并不喜悦的笑容,“好久不见,我的王后。”
第77章 群雄逐鹿
一句话如同平地惊雷般炸开, 所有人都满脸愕然的看过去。
原因无他,只因为每一个人都对这支军队如雷贯耳,至于马上的俊美男人……
柳容廷心提到嗓子眼, 那人的名字呼之欲出,却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
江挽眠眨了眨眼, 轻声:“奉则?”
奉则垂眸看着他,高大的身影几乎将他完全遮蔽, “看来王后不算乐不思蜀,还记得孤的名字。”
奉则, 当今北渊的开国皇帝, 从沧澜为质归国后, 十年内以雷厉风行的铁血手腕收服北方所有藩镇割据的诸侯国,神兵天降一般, 堪堪拉回四分五裂的国家,甚至创立能与大宁分庭抗礼的北渊政权。
一上位, 奉则立刻开始整顿整个国家, 血洗朝廷, 操练军队,安定百姓,一鼓作气挥师南下,把沧澜一路打到最南边, 不得不偏安一隅。
这乱世里,人人对这支军队闻风丧胆,每一个但凡敢骚扰北渊边境的小国,下场无一不是灭国。
而那位领军的杀神皇帝,世人是畏惧的,却又存着些爱戴。
杀神战场之上百步穿杨, 直取对方将领首级,将领一死,军队不攻自溃,北渊轻而易举拿下战争的胜利。
破开城门,马蹄声清然踏过,莫说烧杀抢掠,就连惊动百姓都不曾,甲胄行进的金属碰撞声悄然可闻。
肃清完城中余党后,北渊军队便派人挨家挨户敲门,本以为是征收缴纳,未曾想是发放粮食冬衣。
世人称奉则为杀神,不是说他嗜杀成瘾,而是说他用兵如神,武曲降临。
江挽眠眉心抽痛,盯着奉则那张脸定定看了半晌,奉则和江元澈一模一样真的没人觉得不对劲吗?
主要是,一个北渊皇帝,一个大宁皇帝,这真的对吗?
他艰难牵了牵嘴角,“我都没见过你,怎么就是你王后了?”
奉则闻言,嘴角猛地落下,周身气压低得可怕,薄唇一碰冷冷道:“呵,听闻王后已是江元澈亲封的靖王,当真是恭喜了。”
“…………”
“不是,你要不先给我理理思路?”江挽眠无奈摊手,莫非他真是缺失记忆,然后拿了错爱的剧本?
“哈喽?”回答他一下呢。
奉则不语,一脸木然,随意挽了挽缰绳,抽出挂在腰间的长鞭,啪的一声抽在地上,黄沙顿时扬起。
大宁死士见状,立刻暴起,准备和奉则决一死战,今日就算是碎尸万段,也要让江挽眠全身而退。
“诶诶诶———”江挽眠连忙叫停,“别打别打,自己人自己人!”
“殿下,我们不怕死!”